政府信息公开
(自然资源局)
索引号
ydx001/2023-00587
发布机构
永德县自然资源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9-16
永德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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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永德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地方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政策并贯彻实施。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县级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性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与价格评估。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县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要专业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详细规划,组织指导、综合平衡或者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其他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定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设计及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

7.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负责拟定城乡规划的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城乡发展战略研究;参与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年度建设计划;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论证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重要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负责组织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城乡规划实施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以及保护规划的申报和规划实施;负责城市雕塑;负责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档案及信息管理工作;负责规划设计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永德县城市规划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划实施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对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研究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检查、指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指导、监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场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4.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制定、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专项,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5.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负责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16.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永德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18.有关职责分工。

(1)与永德县水务局、永德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在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永德县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永德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永德县水务局牵头,会同永德县自然资源局、永德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开展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2)与永德县交通运输局、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永德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永德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核准,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

(3)与永德县应急管理局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职责分工。永德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永德县应急管理局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与永德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永德县应急管理局在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分工。永德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采矿、资源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空间规划和城乡规划及非煤矿山超层越界开采的矿井关闭工作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永德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煤炭产业政策的合法矿井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矿山工业发展规划、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各类矿井关闭提出建议。永德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提高站位,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2022年以来,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给沧源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深刻领会,学懂弄通,强化政治责任,提高政治站位,把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自然资源管理各项工作中。

二、强化统筹,全面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各项工作

(一)严格管控,全面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一是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永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全面启动,乡(镇)国土空间编制工作同步开展。目前,编制完成包含“双评估”在内的3个必选专题和7个规划支撑专题等10个专题研究,力争在2023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二是全面完成“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列入2021年任务的52个行政村规划成果已全部完成审查审批;2022年67个行政村规划编制任务已按要求完成成果标准化、县级审查和村民决议等工作,已完成县人民政府审批,待上图入库备案。

(二)守牢底线,扛实耕地保护政治责任

一是全面落实地方党委政府耕地主体责任。将省委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五项机制”、市委市政府“八项措施”和强化耕地保护落实粮食安全保障、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等纳入县人民政府党组集中学习、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县人民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适时听取情况汇报和研究部署工作。三是实施耕地提质改造。四是抓好耕地卫片违法占耕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五是强化宣传培训。

(三)突出重点,全力抓好土地要素保障

一是落实空间保障;二是抓好产业用地保障;三是抓实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四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有序推进;五是坚持集约节约用地。

(四)聚焦发展,提升矿政管理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水平

一是开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二是开展过期矿业权清理及分类处置。三是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有序推进。四是开展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

(五)关注民生,全面提高民生服务保障水平

(六)夯实基础,努力提升自然资源日常管理水平

(七)围绕大局,全力抓好疫情防控等工作

三、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是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四是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工作统筹安排不力,措施办法不够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永德县自然资源局设9个内设机构(不定级别),分别是:

1.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2.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股。组织起草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管理、城乡规划管理、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的实施意见。

3.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

4.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与价格评估;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实施标准并拟订地方性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有关考核标准;贯彻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实施办法;承担报永德县人民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规划股(县国土空间规划办公室、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拟订地方

性实施办法,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

6.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拟订地方性实施办法,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负责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有关工作;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7.耕地保护和征转股(行政审批股)。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拟订并实施地方性措施;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性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8.矿产资源管理股。拟订矿业权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矿产资源矿业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统计分析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有关管理工作;开展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

9.地理信息和测绘管理股。贯彻执行并监督实施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基础测绘规划、计划;负责县级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规划、土地和矿产等自然资源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协同拟定界线标准样图;建立县级地理信息系统服务平台,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县级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重大项目;管理测绘基准、测绘系统;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执行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永德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含永德县自然资源局机关、永德县土地估价所、永德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永德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执法大队、永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德党自然资源所、永德县自然资源局永康自然资源所、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小勐统自然资源所、永德县自然资源局亚练自然资源所、永德县自然资源局乌木龙自然资源所、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大雪山自然资源所、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崇岗自然资源所、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大山自然资源所、永德县自然资源局班卡自然资源所、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勐板自然资源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永德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9人),年末实有政府购买人员3人(无编制)。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永德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29184957.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184957.1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420642.84元,下降22.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420642.84元,下降22.39%;主要原因: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项目减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36836782.53元。其中:基本支出10198179.92元,占总支出的27.68%;项目支出26638602.61元,占总支出的72.3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2168608.2元,下降62.7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48111.01元,下降8.5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退休人员5人,工资福利支出相应的减少;项目支出减少62168608.2元,下降69.6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支付土地整治项目款、地质灾害项目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项目款减少。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永德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98179.9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519884.42元,占基本支出的93.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78295.5元,占基本支出的6.65%。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948120.08元,下降9.3%,主要原因是2022年退休人员5人,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节流开支。人均办公费支出7796.5元,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09423.95元(在职66人,退休人员18人,政府购买人员3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638602.6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与上年同期相减少61220497.39元,下降229.82%主要原因本年度支付土地整治项目款、地质灾害项目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项目款减少。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000元;

2.城乡社区支出4151161.40元(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927061.4元(土地开发性支出2927061.4元、农业生产发展支出1000000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24100元);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15921341.2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3000元、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320000元、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4693615.84元、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10277725.3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480100元(自然灾害防治64801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9278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67%。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387904.29元,下降4.17%,主要原因县级安排的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86000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信访事务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9997.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9%,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633802.01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345186.35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60986.35元,增长17.67%,主要原因是2022年涉及职工职务晋升补发工资,以及将政府绩效奖励纳入工资以后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相应增加,2022年增加退休人员5人,相应的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增加;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4811.64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694788.36元,下降356.65%。主要原因是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类)支出597285.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7%。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9885.85元,增长3.3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涉及职工职务晋升补发工资,以及将政府绩效奖励纳入工资以后卫生健康(类)支出相应增加。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城乡社区(类)支出224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0.7%。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8398600元,下降12672.2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用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项目减少。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3086220.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31%。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402179.84元,下降6.07%;减少的原因是2022年有退休人员5人,相应的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类)工资福利支出减少,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节流开支。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182461.6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8295.5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公务员交通补贴,公务车运行维修维护费、油料费,两城环卫一体化运行服务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入285978.91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人员工资,遗属补助;土地整治、国土空间规划项目支出14939484.08元。

6.住房保障(类)支出786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6%。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28460元,增长16.34%。主要原因是2022年涉及职工职务晋升补发工资,以及将政府绩效奖励纳入工资以后住房保障(类)支出相应增加。主要用于单位配套住房公积金支出。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608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7%,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427600元,增长21.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地质灾害项目款增加。

除以上一般公共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城乡社区(类)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无其他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0元,接待费20000元),支出决算为69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500元,接待费27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7.19%。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项,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项,也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故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42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1.15%,超年初预算30500元,超年初预算的原因是公务用车老龄化,车辆的维修维护费用增加,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增加,突发性地质灾害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8.8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本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20000元,超年初预算7000元,超年初预算的原因是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增加,突发性地质灾害增加。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000元,支出决算为69500元,完成预算的217.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2500元,完成预算的354.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000元,完成预算的13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37500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老龄化,车辆的维修维护费用增加,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增加,突发性地质灾害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69500元,与上年同期减少16000元,下降18.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较上年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较上年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250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500元,下降2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00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500元,下降14.2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日常公务接待中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压减非急需非刚需支出的要求,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压缩开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500元,占61.15%;公务接待费支出27000元,占38.8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未发生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5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25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25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自然工作范围内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工作范围内检查工作,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未发生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德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8295.5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5985.05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永德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49388320.44元,其中,流动资产44561138.79元,固定资产4756164.4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71017.2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度资产总额减少988679.56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支付项目款减少,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8735.5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927061.4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97.03%。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3927061.4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持平;项目支出3927061.4元,占总支出的100%,比上年同期27372700元减少23445638.6元。减少原因是:2022年基金安排的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基金支出主要用于土地开发性支出2927061.4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000000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30110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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