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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德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  时间:2022-04-2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永政发〔2022〕23号


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德县全民健身

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永德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德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

为促进全民健身更高水平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和健康需求,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沧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临政发〔2022〕9号)精神,结合永德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高原特色体育项目建设,推进全民健身科学化进程,完善结构合理功能明确、网络健全、城乡一体、惠及全民、符合永德实际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永德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更加丰富均衡,全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持续提高。政府主导有力、行业规范有序、市场活力充沛、社会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全民健身活动更加普及和丰富,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5%以上;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全面提升,乡(镇)、行政村(社区)二级公共健身设施普遍建成“15分钟健身圈”;推动行政村(社区)体育设施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3平方米;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为91.5%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2.5名;体育社会组织蓬勃发展,多元化健身服务成为群众健身的重要供给方式;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和身体素质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提升公共体育场所服务能力

1. 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盘活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尝试以租赁方式供地,倡导土地复合利用,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场地设施。规划建设县级公共体育场1个,体育公园1个,全民健身中心1个,规划建设乡(镇)全民健身活动中心3个,11人制标准足球场13块。以乡村振兴为契机,重点抓好行政村文体活动场所能力提升项目,逐年向有条件的行政村、自然村延伸实施。(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2. 建设“大健康”步道。整合全县各慢行道、绿道、健身步道、旅游步道、登山游道,大力推进覆盖全县、便民可达的“大健康”步道系统,兼顾步行、骑行、登山、轮滑等健身功能,提高旅游服务能力及产品供给。规划建设永德县城区健走步道20公里,德党湖环湖健走步道24公里,德党镇生态农业观光基地登山步道16公里,棠梨山登山步道30公里;规划建设环城自行车骑行道54公里,乡镇健走步道20公里。争取将步道规划纳入本地国土空间规划,与环境整治、城市公共设施建设配套。改造升级符合条件的公共慢行路段,使其具备综合健身功能。打造相对封闭、设施完备、具备承载大型赛事能力的专业健身步道。(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3. 提升公共体育场所服务能力。结合公共卫生、应急避难(险)、消防安全、适老和适残等需求,规划公共体育场馆建设和改造。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完善县体育馆信息化服务系统,数字化升级改造,提升县体育馆运营和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大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争取力度,加强公共体育场馆的管理,进一步降低体育场馆运营成本和提高场馆使用效益。引导企事业单位和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试点体育设施对外开放,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向全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急救相关知识培训,并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常态化做好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残联、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二)激发全民健身社会组织活力

1. 推进体育社团组织深化改革。加强对体育总会指导和监管,督促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提高体育总会服务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建设,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遍布城乡、指导高效、富有活力的社会体育组织网络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社会组织的组建和活动开展,发挥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大力支持基层体育组织建设和发展,培育多层次、不同规模的全民健身团队,推动开展公共体育服务参与式管理,形成多元联动格局,扩大体育社会组织对全民健身的贡献力。将运动项目推广作为单项体育协会的主要评价指标,鼓励单项体育协会制定运动项目科学参与手册,指导群众科学参与各项运动。规范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及培训活动。(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2. 壮大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制度,持续开展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志愿服务,打造地区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在晨(晚)练点、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各级体育协会、已配建的全民健身工程等实现社会体育指导员配备全覆盖。充分发挥工会、团委、妇联、残联、体育协会等团体的组织引领作用,带动职工、青年、妇女、残疾人等群体开展各类适宜性健身活动。加大高危体育项目的群众健身专业指导人员培养力度,支持民族体育、健身指导、赛事组织志愿服务、应急救援等方面的人才培养。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应用多媒体技术的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模式。探索足球、网球、篮球等运动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社会力量参与教练员职称评定。(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文明办、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3. 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广泛宣传身体体质、科学健身、运动项目等相关知识,引导大众坚持运动习惯,增加体力活动和适当运动,通过有氧运动有效地预防和治疗慢性疾病,形成文明健康的体育生活方式。提倡以家庭为单位培养共同的体育爱好,掌握运动技能形成家庭“运动链”和“健康链”。增加公益广告投放,讲好群众身边的健身故事,昂扬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争取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将全民健身相关指标纳入文明县城、卫生县城、美丽县城创建内容。(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广播电视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三)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内容

1. 开展全民健身示范活动。制定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计划,完善全民健身活动赛事举办、报备、绩效、安全等服务规范,加强举办和参与各级健身活动赛事的管理和服务,统筹新冠疫情、灾害应急等防控工作和健身活动赛事工作。广泛开展适合各类人群、地域和行业的健身活动,引导大众科学参与健身,提高参加体育锻炼人群数量。在全民健身日、重大节假日等时间节点,倡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和开展健身活动赛事。全面开展“七彩云南全民健身”特色品牌创建活动,组织、策划群众性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活动,举办全县综合运动会、乡镇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农民运动会、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青少年运动会、老年人健身大会、残疾人运动会等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竞赛活动。积极参与省、市级举办的各类运动会,积累赛事经验和筹办体育赛事水平。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足、篮、排、羽、网、乒乓球等球类运动业余联赛,组织县域足球推广普及活动,积极组织健身气功、武术、棋牌等中华传统体育项目民间交流交往活动。(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2. 加大民族体育工作开展力度。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建设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传承发展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培养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人才。积极参加省、市级举办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以协会为单位组织举办各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赛事。针对不同区域、不同民族习俗,广泛开展足、篮、排、乒乓球等球类运动,推广健身气功、民族健身操(舞)和射弩、陀螺、太极拳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教学,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作为校园体育活动内容。(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3. 开展科学健身“众参与”活动。持续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推广普及广播体操、民族健身操(舞)、健身气功等工间操,大力推广居家健身和全民健身网络赛事活动,推动更广泛的人群参与科学健身。发挥各级工会、团委、妇联、农民体协、残联等社会团体的组织引领作用,带动职工、青年、妇女、农民、残疾人等群体开展健身气功、慢跑、健步走、游泳、篮球、气排球、柔力球、地掷球等健身活动。加强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建设,组织老年人团体健身、适量运动。(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直各部门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4. 提升全民健身科学指导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全县科学健身指导体系,积极推进县级、乡(镇)级科学健身指导中心建设,完成常态化全民健身统计指标抽样调查、开展科学健身指导咨询服务、进行国民体质监测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开展科学健身宣传普及活动,普及健康知识,提升城乡居民体育健身科学素养。建设科学权威的健身方法库、宣传平台和线上培训平台,推广体质健康测定、运动处方、健身咨询等服务。(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5. 探索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推进“互联网+健身”服务,打造一批群众便捷参与的线上健身活动赛事,支持开展智能健身、云赛事等新兴运动。构建县域全民健身服务平台,提供体育场所查询、公共体育场馆预定、国民体质测定、科学健身指导社会体育指导员查询预约等信息服务。做好全民健身系统和个人相关信息安全保护工作。(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四)强化社区体育工作

1. 加大社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力度。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探索土地复合利用,统筹推进社区体育场地健身设施建设,以小区、绿地、公园、景区为依托,建改并举为居民就近锻炼提供便利场所。新建住宅小区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配建小区健身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新建公共体育设施应兼顾社区使用。新建住宅小区内至少配建一片非标准足球场地设施,既有城市社区因地制宜配建社区足球场地设施,普遍建成社区“15分钟健身圏”。社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配备的公共体育设施,应兼顾适合学前儿童和老年人运动需求,营造适合残疾人活动的无障碍环境。(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2. 加强对社区体育开展体育活动指导。丰富社区体育活动,组织形式多样的社区运动会,鼓励成立社区体育俱乐部和学校体育俱乐部等基层体育组织。引导社会体育指导员常态化志愿服务,鼓励运动员、体育教师、专业体育人员参与社区健身指导和线上健身直播等体育志愿服务。(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五)推动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1. 推动体育教育融合发展。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极力争取项目支持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筹建一所初具规模的县级体育中学,加大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建设,建设一支较高水平运动队。完善学校体育评价体系,将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纳入体育专业学生考核和体育教师考评内容。大力发展校园足球,推进围棋、科技模型、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进校园工作。强化课外体育锻炼,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整合青少年和学生体育赛事,推动青少年赛事和校园竞赛有机融合,打造丰富多彩、层次分明、科学合理的体教结合的新型青少年竞赛体系。鼓励公共体育场馆与学校合作开展体育活动,完善学校和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互促共进机制。(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2. 构建体卫融合的体质健康服务模式。探索运动处方纳入人群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国民体质测定纳入健康体检、运动处方师在社区医院志愿服务等体卫融合试点工作路径,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椎侧弯等问题的运动干预,推进体育和卫生健康部门协同的运动促进健康工作模式。提升健身气功、武术等传统体育运动项目发挥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能力。开展科学健身指导专项行动,建设全县科学健身指导体系,常态化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推广安全科学的体育健身方法推广体质健康测定、运动处方、健身咨询等科学健身服务。(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3. 推进体育旅游融合发展。依托和利用丰富的山地、森林、河流、湖泊等自然资源和良好的气候条件,全域规划体旅融合发展布局,着力发展时尚运动、水上运动,促进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重点发展打造康体运动、康体医疗、健身休闲项目品牌,着力开发以体育赛事旅游、户外运动旅游、健身休闲旅游、民族体育旅游为特色的体育旅游系列产品和发挥地域资源优势的山地型、水上型、体育休闲产业项目。发展低空、山地、水上等3大类体育旅游活动,重点开发骑行、徒步、攀岩、漂流等项目,提升大雪山“巅雪激漂”漂流项目设施,大雪山乡大炉厂森林探险营地、德党环湖绿道和旅游示范村步道,促进体旅融合发展。因势利导,充分利用德党河水库资源,加快发展水上运动,引进龙舟体育项目,将龙舟这一中华传统体育项目培育成永德体育和旅游整合发展亮点。因地制宜建设体旅融合基础设施,加大招商引资创建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建设户外运动基地、汽车自驾运动营地等设施。打造体旅融合产品体系,培育具有永德区域特色的体育旅游精品景区、线路、赛事、目的地。(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完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完善各级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全民健身联席会议作用的发挥,推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责任清晰、分工明确、齐抓共管、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各有关部门要将全民健身工作与现有政策、目标、任务相对接,并在顶层设计和工作落实中发挥作用,社会组织在日常体育健身活动的引导、培训、组织和体育赛事活动的承办等方面发挥作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作为改善民生、推动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

(二)强化宣传引导

加大全民健身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宣传作用,搭建“互联网+”宣传平台,普及体育健身知识与科学健身方法,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参加体育锻炼人数逐年增长。在全民健身日、节假日、民族传统节庆和各级体育赛事活动等时间节点,挖掘鲜活典型,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报道,充分发挥体育在人格培养、传播文化、社会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贡献力量。充分挖掘本地体育文化资源,发挥地方品牌特色,有效整合传统体育项目、体育名人、品牌赛事等,传播民族体育文化,弘扬中华体育精神。

(三)加强经费保障

优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全民健身条例》的规定,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统筹用于全民健身事业。要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经费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全民健身工作,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力度,拓展经费来源渠道,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

(四)壮大人才队伍

加大各类体育人才队伍培养力度。拓宽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化人才培养渠道,加大健身指导、组织管理、科研开发、宣传推广、志愿服务等方面人才培养供给。加强体育社会组织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骨干、赛事组织、应急救援等领域的专项人才培养。加强学校体育、青少年体育工作者队伍建设,举办足球、健身气功、游泳、田径、篮球、排球等体育项目管理培训班。加强竞技体育与全民健身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形成全民健身、学校体育和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良性互动。坚持基层服务导向,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探索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才库制度,畅通全民健身人才流动渠道,促进区域人才协调发展。

(五)强化评估指导

开展全民健身事业督导评估。加强对本级全民健身重点工程、民生实事等项目的督促指导。县教育体育局应梳理全民健身领域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保障全民健身事业的健康发展,不定期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全面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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