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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  时间:2022-12-0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永政发〔2022〕71号),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现政策解读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背景

2022年,永德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永德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围绕“醉美临沧,果香永德”定位,大力实施“563”发展计划,以“6+1”产业为重点,推进“9+2”重大项目,建设“六个永德”,全面构建“一城两轴三镇四带”发展格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动永德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实施。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方向正确。强化领导,主动接受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重大决策报告制度。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为民服务。根据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一年来,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509件,调处1358件,调处成功1307件,调解成功率达96.24%。抓实严打整治工作,公安机关以交通安全百日整治为契机,统筹开展打拐、断卡、云剑、养老诈骗、打零收戒等专项行动,主动出击,对各类违法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87场次3454人次,开展宣传宣讲2131场次,出动宣传员1284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7万余份,受教育人数12.84万余人次。

(三)坚持机制问题导向,确保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有序。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机制,制定《永德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永德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备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截至2022年11月22日,组织行政执法考试13场294人,通过181人,完成新式证件换发161人;落实重点执法制度,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医疗卫生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违法问题的执法力度。

(四)坚持持续深化改革,确保法治政府智能高效。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永德服务”品牌,在项目洽谈、签约、落地、推进中执行专班全程服务;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公布《永德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规范使用全省政务服务平台,提升“一网通办”水平,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年内,全县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承接、指派政务服务事项主项635项,完成率100%,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99.91%,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93.25%,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可办率100%

(五)坚持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有序阳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围绕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大会议精神、重要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接受舆论监督,主动公开、公示政府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畅通群众举报投诉和媒体监督渠道,接受人民监督。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

(一)全面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精心组织学习培训、宣讲、宣传,切实抓好中央、省委、市委及县委决策部署,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放宽市场准入,精简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严格落实《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常态化开展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工作,努力打响“永德效率、永德服务、永德诚信”品牌,创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完善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

(四)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坚决按程序办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刚性约束,落实责任倒查机制,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一步发挥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加强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跟踪调查和督促检查,对决策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坚决纠正。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体制改革,厘清各层级执法职责,整合规范执法队伍。聚焦重点领域,梳理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完善应急处突制度,完善应急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应急处理措施,依法做好信息发布、公共舆情应对,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

(七)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排查化解,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解机制,通过法治渠道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准确把握行政复议工作群众属性和法律属性,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履行生效裁判文书制度及执行司法建议制度。

(八)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加强内部约束,主动接受监督,形成在监督下工作、靠监督提质的良性循环。依法组织开展政府督查,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问题,毫不松懈抓好国资国企、地方金融、矿产资源等重点领域监管,严防行政权力滥用,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廉洁政府。推进政务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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