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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永德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永德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地方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政策并贯彻实施。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县级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性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与价格评估。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县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要专业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详细规划,组织指导、综合平衡或者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其他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定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设计及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
7、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负责拟定城乡规划的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城乡发展战略研究;参与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年度建设计划;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论证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重要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负责组织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城乡规划实施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以及保护规划的申报和规划实施;负责城市雕塑;负责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档案及信息管理工作;负责规划设计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永德县城市规划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划实施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对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研究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检查、指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指导、监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场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4、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制定、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专项,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5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负责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16、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永德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18、有关职责分工。
(1)与永德县水务局、永德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在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永德县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永德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永德县水务局牵头,会同永德县自然资源局、永德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开展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2)与永德县交通运输局、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永德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永德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核准,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
(3)与永德县应急管理局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职责分工。永德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永德县应急管理局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与永德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永德县应急管理局在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分工。永德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采矿、资源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空间规划和城乡规划及非煤矿山超层越界开采的矿井关闭工作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永德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煤炭产业政策的合法矿井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矿山工业发展规划、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各类矿井关闭提出建议。永德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工作。一是落实补充耕地要求,计划实施7个提质增效项目。目前,规划设计已通过市局评审3个项目,其他4个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二是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停止征收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从2018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各类新增建设用地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
2、全面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手续。2019年完成建设用地项目上报1个(永德县220KV登科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面积41.172亩)。正在组件9个项目,其中:批次用地三个,面积212.2569亩,即2019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面积158.7375亩,已完成勘测定界报告备案,正在组织被征地农民调查;永德县2019年度第二批城镇建设用地,面积34.0365亩,已上报市局审查;永德县2019年度第三批城镇建设用地,面积19.803亩,该批用地属国有农用地,已报市局审查,市局审查后即可报市人民政府。独立选址项目6个,面积12025.1035亩。
3、全面加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永德县1999年至2018年10月批而未供建设用地136.3085公顷(2044.627亩),没有闲置土地情况。永德县及时制定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方案,明确处置任务,按照处置方案开展处置工作。目前,已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处置1077.5993亩,批而未供土地消化率52.7%。未供应967.0277亩。已报市级审批供地方案8个440亩,待审批后即可供地。
4、全面完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阶段任务。我县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6个,保障全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用地,省自然资源厅已批准4个项目,2个项目正在组织上报省自然资源厅。按照已批准4个项目的增减挂钩方案规划设计报告,正在组织拆旧复垦复绿。已完成永德县永康等5个乡镇朝阳等18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招投标工作。
5、全面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依法行政力度。一是完成2018年卫片执法检查工作。2018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国家下发疑似违法用地图斑222个,图斑面积:1619.60亩,占耕地面积:1161.91亩。违法图斑78个,立案11宗,结案11宗,非立案67宗;2018年度国家下发我县矿产卫片图斑10个,经实地核查,其中1个图斑经我局2015年制止后,至今未开采,判定为伪变化;1个图斑属于堆矿用地,已按土地违法案件立案处理;其余8个为违法,都立案查处,已结案。二是全面推进“大棚房”整治工作。全县纳入“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12个问题,面积33.1亩,占用耕地面积33.1亩。已完成整改12个,完成整改面积占比100%。三是继续抓好土地例行督查“挂账”整改问题,我县共有“挂账”整改问题13个,已整改4个,未整改9个,其中:红旗山红砖厂、康发红砖厂、联谊页岩砖厂为我县脱贫攻坚贫困户建房砖料临时生产点,计划于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规划调整,依法完善用地手续;德党镇勐汞康洁舒天然温泉游泳馆因该宗地存在用地纠纷(个人与集体),该村村民集体上访至国务院,正在调查处理;永德康伟集团公司、违规以地融资3个问题,企业已全面停止生产,正在进行资产清算和开展重组,暂时无法还清贷款,也无抵押物置换,待企业重组后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县人民政府已上报请示请求给予暂缓整改;永德县永乾商贸开发有限公司2个违规以地融资问题,已完成土地供应,正在追缴土地出让价款,已追缴1453.67万元,还欠缴947.93万元。
6、全面依法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管和审批。经清查,我县占自然保护区的矿业权9个,已退出5个。按要求开展联堪联审,2019年共办理20个。2019年注销非煤矿山1个。退矿山复垦保证金,我县共有33家,已全部退完。
7、全面推进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生态修复工作情况。永德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属于前期准备阶段,已完成领导小组成立及实施方案印发。结合“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划定和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积极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研究,围绕“三线三区”(生态红线、基本农田保护线、城市扩长边界线;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划定,优化县域城乡空间布局,预留未来发展空间,实现全域管控。
8、全面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升级地质灾害防治能力落实。全县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231个,监测点161个,监测员322名。威胁人口21401人,威胁财产达47238万元。灾害类型以滑坡、泥石流为主,其中:滑坡192个,泥石流32条,崩塌6个,地面塌陷1个。灾害以滑坡为主、灾害规模以中小型为主。所有隐患点均纳入群测群防。完成易地扶贫搬迁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9、按规定完成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我县第三次国土调查工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审查,成果资料已上报自然资源部。
10、继续组织项目验收和申报工作。一是小勐统镇鸭塘等3个村项目、德党镇松林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已报市局验收。永康镇忙捞等5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小勐统镇忙牛水村土地整治项目已完成项目审计,正在完善项目变更、工程量复核、项目等别评定等项目验收资料。二是积极向上争取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2个,德党镇忙海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已完成开发经营主体和监理招投标工作,即将开工建设。崇岗等2个乡包山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已完成可研和规划设计评审工作。三是完成3个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规划设计评审,即将招投标。
11、加强地质灾害项目实施。一是永德县小勐统镇班老村班老组滑坡及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永德县小勐统镇麻栎树村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永德县大山乡政府驻地滑坡防治项目已竣工,并通过审计和初验,计划2019年11月底完成终验。二是永德县勐板乡帕掌村下清塘自然村、永德县小勐统镇垭口村龙竹棚自然村地质灾害治理、永康镇海转村周家寨岭岗滑坡、小勐统镇苏家寨杨家洼不稳定冲沟已完工,正在准备竣工验收资料准备。三是永德县永康镇红旗山中学滑坡治理、永德县永康镇芒坪村滑坡泥石流治理项目、崇岗乡龙竹棚村委会工程治理项目、蒿子坝村老汉田组工程治理项目、永德县班卡乡忙中村干塘组滑坡工程治理项目和乌木龙彝族乡帮卖村毛稗田组滑坡治理项目正在组织实施,计划2020年1月底完成工程建设。四是永德县永康中学滑坡治理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和技术交底,正组织合同签订。五是乌木龙彝族乡炭山村赶街路组滑坡已进场施工。六是永德县班卡乡政府驻地滑坡治理项目正在报市政府初验。七是永德县大雪山乡蚂蝗箐村大寨组不稳定斜坡工程治理项目、永德县小勐统镇忙牛水忙蚌组滑坡治理项目、永德县勐板乡梨树村滑坡项目已完工,正在组织决算资料。八是永德县永康镇忙捞村新庄组滑坡治理项目、永德县乌木龙乡炭山完小滑坡治理项目、永德县乌木龙乡新塘村下寨组滑坡治理项目、小勐统镇玉明珠村五组、大垭口组滑坡治理工程、永康镇中山村团山组滑坡地质灾害治理、亚练乡忙回村板桥组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班卡乡三四组滑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大山乡纸厂组背阴寨滑坡治理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12、加强地籍测绘管理。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成果已报市级验收。加强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使用,共签订保密协议27份;做好建设项目勘测定界报告审查复核,共审查建设用地项目勘测定界报告21份,为我县各类项目建设提供科学用地依据。
13、稳步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2019年共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1114本,开具证明822份,收取不动产登记费用37.593万元,数据已整合7571宗,整合率77.715%。
14、规范砂石资源整治工作。全县共规划设置24个采石场。其中7个合法采石场中已转型升级成功1个,矿权在有效期1个,采矿权过期但具备转型升级条件保留2个,不具备转型升级条件关闭3个;设置临时采石场20个。完成总监控室和16个采石场监控系统的安装,并于2019年6月开始投入使用,实现政府对石场的安全生产和依法经营的全面监管。今年6月砂石资源管理监控系统投入使用以来,对合法采石场、临时采石场进行过磅称重监控,各采石场如实申报纳税,我县税收收入实现大幅提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永德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含永德县国土资源局机关、永德县土地估价所、永德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永德县土地执法监察大队、永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德党镇国土资源所、永康镇国土资源所、小勐统镇国土资源所、亚练乡国土资源所、乌木龙乡国土资源所、大雪山乡国土资源所、崇岗乡国土资源所、大山乡国土资源所、班卡乡国土资源所、勐板乡国土资源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永德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5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4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104.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04.2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5173.54万元对比收入减少2069.28万元,减少66.66%主要原因:土地整治、地质灾害项目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549.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6.11万元,占总支出的40.24%;项目支出1,523.67万元,占总支出的59.7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4831.08万元对比减少2281.3万元,减少89.47%,主要原因项目未完工正在实施。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永德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6.11万元。与上年980.61万元对比增加45.5万元,主要是公用经费增加;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永德县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23.67万元。与上年3850.5万元对比减少2326.83万元,减少152.71%,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未完工正在实施。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9年度城乡社区支出405.6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05.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528.9万元(国土资源规划支出0.59万元、土地资源调查65.09万元、国土整治447.04万元、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16.1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89.17万元(地质灾害防治支出589.1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49.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4826.12万元对比减少2276.34万元,减少89.28%,主要原因:项目未完工正在实施。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49.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1%。主要行政单位退休22.2万元,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41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53.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9.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32.24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8万元;
4.城乡社区(类)支出405.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1%。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05.61万元;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419.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67%。主要行政运行748.41万元、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0.59万元、土地资源调查65.09万元、国土整治447.04万元、事业运行142.17万元、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16.18万元;
6.住房保障(类)支出10.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住房公积金;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89.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11%。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2万元,支出决算为14.55万元,完成预算的346.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44万元,完成预算的8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1万元,完成预算的13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4.55万元大于预算数4.2万元的主要原因2019年开展砂石资源整治、突发性地质灾害增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4.55万元比2018年28.6万元减少-14.05万元,下降-49.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76万元,下降-42.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29万元,下降-60.4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4万元,占71.75%;公务接待费支出4.11万元,占28.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44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1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1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德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81万元,与上年20.96万元对比增加59.85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公务交通补贴纳入人员经费,2019年纳入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职工出差下乡费、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交通补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永德县自然资源局部门资产总额14575.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029.86万元,固定资产870.5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3.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9.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10.35万元,固定资产增加8.5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结余情况说明
永德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结转151.96万元,占本年结转的13.77%,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相同。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行政运行: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92300632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