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300646700000
永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永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永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永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
2.负责拟定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拟定城市管理经费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年度管理资金、专项整治经费的统筹管理和使用监督。依据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城市管理有关行政性费用和有偿性服务费用的征收管理工作。
4.负责对全县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业务培训和综合考评。负责研究制定城市管理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负责解决城市管理的重大问题。负责重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和部署、实施。负责全县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工作。
5.承担永德县人民政府授权行使针对城市管理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工作。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城区流浪犬、无证犬的处置权;依法决定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监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粘贴、喷涂、刻划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侵占城市道路(主干道和车行道除外)、违法停放车辆(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行驶和停放)等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水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永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可以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6.履行《云南省城市建设监察规定》城建监察的职责: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用地、建设活动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挖掘、损坏城市道路,损坏、危害桥涵、路灯、防洪堤坝、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坏、危害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和违反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地下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损坏、拆除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场地,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毁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破坏风景名胜资源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城市房屋拆迁和预售商品房等城市房地产建设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乱堆放、泼洒、倾倒施工渣土、建筑材料和建设施工扰民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其他涉及城市建设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
7.承担城市道路、市容市貌、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职责。负责环境卫生设施拆除、渣土处置场地设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等方面的审批事项;负责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和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事项;负责临时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事项。
8.负责推进全县数字化、长效化、精细化的城市管理责任。负责依托全县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对全县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调度、监督。
9.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有关职责分工:永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重点区域是城市规划区。区域内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由永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承担,区域外的执法事项的实施和监管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承担。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政策法规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数字化指挥中心。所属下设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永德县市政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2.永德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大7个项目的推动建设力度
(1)永德县智慧城市建设项目。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引进特斯联重庆科技有限公司。目前正在进行停车系统的全链路(即硬件、传输链路、软件等)测试,完成投资6007500元。
(2)永德县建筑垃圾渣(弃)土填埋场项目。该项目拟选址地点为永德县永康镇热水塘村班龙山组大铁树洼,占地面积69.3亩。目前已完成数据测量、地形图测绘,云南省设计院正在编制项目初设和可研报告。力争2024年6月份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林地报批手续、环评、水保、林堪等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我局正在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3)永德出租车公司招商引资项目。该项目经营方式采取单车承包或有偿租赁,车型选择以新能源汽车为主,计划投资20000000元,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目前永德优传科技有限公司(计划总投资20000000元)、临沧华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计划总投资31460000元)2家公司已将方案递交我局。我局将采取分别听取2家公司对永德出租车公司项目情况汇报,通过对比,选择最适合永德出租车发展的方案上报县人民政府研定后通过招商引资进入。
(4)餐厨垃圾建设项目。日处理为100吨,占地5亩,计划投资50000000元,采取物理--生化--化学复核处理技术的方式处理餐厨垃圾。云南雪绿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6月8日到我局递交方案,我局6月底到该公司实地考察。
(5)乡镇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构建“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目前大理绿铭环境发展公司、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到我局洽谈,该项目已纳入本年预算,待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研定后将进入招投标程序。
(6)永德县城夜市建设项目。正在梳理新农贸市场内商户产权关系,目前正与糖业集团律师团队洽谈。将招商引资后启动县城夜市,带动永德市场烟火气,刺激引流消费,打造永德有序、规范的夜市。
(7)永德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填埋场项目。总投资 37350000元,计划选址在现在的生活垃圾处理厂。省设计院正在开展项目建设初设工作。
2.持续抓好德党及永康两城环卫一体市场化正常推进,抓实市政基础设施集中整治,健全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管理运行机制,努力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水平。2024年5月1日重先签订下一轮合同,完成第二年采购合同备案工作(采购合同一采三年),做到县城、永康集镇区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照《永德县德党镇及永康镇两城环卫一体市场化运作管理考核办法》对德党镇及永康镇作业情况及作业质量进行指导、督促、检查、考核。
3.持续对城区、违规占用人行道、公共区域、城市绿地、非法广告、市政环卫基础设施进行集中整治,开展城区易涝点排查和清掏工作,确保雨季城区无内涝安全隐患;
4.持续抓好县城樱花大道、永顺路向南延长线、德党河水库周边“两违”建筑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5.持续抓实县城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一是严格建筑施工扬尘管控,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措施。增加巡逻频次,加大市政道路扬尘管控,杜绝车辆遗漏泼洒、带泥上路。二是加大巡逻力度及频次,加大市政道路扬尘管控,每周对施工工地巡查,增加路面执勤时间,提高路面管控效率,杜绝车辆遗漏泼洒、带泥上路。三是加强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加大县城及周边的巡查力度,有一起、查一起,罚一起。四是加强洒水降尘作业。五是加强机扫保洁作业。六是加大烧烤店、餐饮店的监督检查。
6.加大绿美永德建设力度,根据拟定的《永德县县城建成区城市街道补绿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完成街道补绿工作;
7.抓好2024年重大节庆期间环境整治、市政路灯、私搭乱建、秩序维护等服务保障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不占编制),事业编制29人。在职实有4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1人。
车辆编制17辆,实有车辆17辆(其中:15辆垃圾清运车辆有永德县永昇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保障经费使用,2辆公务车的经费保障纳入本年预算有我局使用)。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1789286.1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1789286.1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512953.19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增加14094.08元(增加原因是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增加6707019.67元(主要是增加乡镇生活垃圾收转运项目及行政执法工作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1789286.12元,其中:本年收入31789286.1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789286.1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512953.19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增加14094.08元(增加原因是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二是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增加6707019.67元(增加的主要是乡镇生活垃圾收转运项目及行政执法工作经费纳入本年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1789286.1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1789286.12元,其中:基本支出8192046.1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23741.81元,主要原因:一是26个编外人员20%的工资及3%的劳务费代理费不纳入本年预算,二是公务员退休,减少1人。项目支出2359724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236695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乡镇生活垃圾收转运项目及行政执法工作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681587.72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71961.14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080801死亡抚恤金9948元,主要用于杨开会遗属补助;
3.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卫生298182.76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4.2101199其他行政单位医疗卫生支出31029.51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5.21200104城管执法支出3138538.86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6.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25096067.28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两城环卫一体化运行经费及乡镇生活垃圾收转运服务费;
7.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1358000元,主要用于市政照明用电支出;
8.2210201住房公积金503970.85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永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96699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55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90644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较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永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较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永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次,共计接待14人次。
较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永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4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较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为进一步创新永德县城市卫生管理机制,实现环境卫生“管理科学化”切实加强公共服务管理水平,着力提升社会服务质量,不断改善永德县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把永德县德党镇及永康镇两城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秩序优良的文明城市,巩固现有环境卫生治理成果,进一步提高环卫各项工种作业质量,瞄准高水平,提升考核位次,提高服务质量;完善体系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文化体制建设,建立程序化管理模式;2024年预算安排“德党”及“永康”两城环卫一体化运行经费14869240元。乡镇生活垃圾收转运项目7000000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银行规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经费324553.28元,主要用于办公费82550元、医疗费2400元,手续费500元,水费3500元、电费1000元,租赁费5000元,培训费720元,接待费1000元;邮电费23400元,其他交通费用5930元,工会经费36653.2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00元;公务员交通补贴122400元;退休公用经费支出15500元。与上年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经费332818.8元对比减少8265.52元,减少2.48%,主要原因分析:公务员退休减少1人。减少日常公用经费3000元,公务员交通补贴减少54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永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21468377.18元,其中,流动资产267962.21元,固定资产19953450.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246964.92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996631.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2580.2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40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空表说明
1.2024年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公开附表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2.2024年我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故公开附表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为空表。
3.2024年我部门无县对下转移支付,故公开附表中“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为空表。
4.2024年我部门无县对下转移支付,故公开附表中“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为空表。
5.2024年我部门无新增资产配置,故公开附表中“新增资产配置表”为空表。
6.2024年我部门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故公开附表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0923006467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