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永德县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永人社发〔2015〕75号)的规定,现将拟录用人员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录用对象及条件
1. 穆总发,男,性,汉族,生于1967年8月,经永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2. 蔡正美,女性,布朗族,生于1974年7月,经永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3. 李二妹,女性,彝族,生于1974年2月,经永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4. 鲁存秀,女性,汉族,生于1972年3月,经永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5. 徐成荣,男性,汉族,生于1969年9月,经永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6. 张明英,女性,汉族,生于1975年10月,经永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7. 杨小二,女性,汉族,生于1972年12月,经永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8. 李自春,男性,汉族,生于1970年4月,经永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二、公示时限及相关事项
公示期为五天(2023年9月27日至10月1日),若发现不符合相关就业困难援助对象及条件人员,望广大群众在公示期内到永康镇人民政府举报。
举报电话: 0883-5811733。
永德县永康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