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文件的通知》(永政办字〔2020〕7号)文件要求,经对乌木龙乡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梳理分析,特编制此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通过永德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联系电话:577704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乌木龙乡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业务开展需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考核监督,进一步增强服务功能、拓宽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有力地促进了“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政务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乌木龙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积极部署,稳步推进,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形式,丰富政务公开载体,切实增强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丰富政务公开形式,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二)强化学习,全面提高认识。乌木龙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学习摆在突出位置。一是坚持以会代训,通过召开领导班子会和全乡干部职工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认真部署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抓好集中学习,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围绕年度目标任务,把政务公开工作和学习上级文件及领导讲话精神列入全乡干部职工学习的重要内容,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促使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加强法规学习,进一步加强对相关内容的学习,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积极推进工作事项公开承诺,突出“三个更加”,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根据政府公开信息指南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即:对于规章制度等长期性的内容,采取制度上墙、网站公示等方式进行长期公开;对于阶段性和常规性的工作,利用公开栏进行定期公开;对于临时性和动态性工作,通过县微信公众号和手机短信、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随时公开。通过对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时限的要求,把政务公开的过程变为群众参与民主决策和监督的过程。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政策法规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在不涉及政务秘密的情况下,遵循“群众想知道什么就公开什么”的原则,把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点题”内容及时进行公开。进一步落实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了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现了让群众满意的目标。
(四)提高公开认识,注重公开实效。在保证不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的前提下,细化政府信息公开清单,积极探索规范性文件、政策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等内容依法依规主动公开,切实提高公开内容质量和水平。
(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全乡在“临沧日报”公布信息12条,“永德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8条,内容主要涉及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提升和乡村振兴、民生资金使用、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2、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和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运用“云岭先锋”为民服务平台及永德县政务信息公共网发布政府信息。下步将尝试开通乌木龙乡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年轻人接受度较广的APP账号进行政务公开。
3、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9年,乡人民政府共负责承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37件,其中:第九届四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18件,第九届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19件;办理政协提案0件。
4、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2019年,乌木龙乡不存在解读回应情况,只存在通过电话或直接到本单位向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业务咨询情况。
5、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2019年度乌木龙乡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六)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1、强化工作组织领导。由分管宣传工作党委委员、宣传委员主管全乡信息公开工作,新调配1名党政办公室人员补充到党政办信息中心,作为政务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进一步强化了工作力量。
2、拓展信息公开平台。积极迎合“互联网+”和移动通讯生活发展趋势,主动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坚持网络公开和传统公开两者并重、各有侧重,实现了拓展政务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保障公开实效性的有机互补。
3、精选信息公开事项。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优先选取能够反映全乡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典型信息进行公开,主要侧重民生工作开展情况、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城乡建设情况、机关组织建设情况、重要会议活动开展情况等方面,积极回应群众了解政府工作、关心地方发展的期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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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乌木龙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目前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全面性还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选取工作实绩,对规范性文件公开较少,还存在公开不及时等情况,现有公开数量还不能充分反映各项工作,政策解读还停留在“静态、单向、粗放”层面,在“互动、服务、精细、生动”等方面还需再下功夫;二是线上公开方式需拓展。目前仅在永德县政务公开网进行政务公开,关注人数较少,受众面较窄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未产生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