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共青团永德县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共青团永德县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
6-1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6-2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3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6-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5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6-6部门收入总表
6-7部门支出总表
6-8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6-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6-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6-11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6-12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共青团永德县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共青团的主要社会职能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发挥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为党的事业教育、团结和带领好青年。引导青年坚定信念,刻苦学习,奋发成才,使广大青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锻炼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二是发挥好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积极协助政府管理好青年事务。参与社会协商对话、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承担政府委托的有关青年工作事务,指导和帮助青联、学联、少先队等青少年组织开展工作;三是发挥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依法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反映青年的意愿和呼声。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全心全意为青年服务,发挥青年利益的社会代表作用。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共青团永德县委员会员会为永德县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18年度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供给单位,机构性质为群众团体,内设办公室和青年股两个内设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把牢方向、创新载体,思想引领扎实有效。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组建宣讲团,进社区、进学校开展宣讲活动3场。切实做好少先队工作。通过转发学习文件、召开座谈会、视频会等方式,学习宣传少先队改革相关文件精神,为少先队改革工作打牢思想基础。联合县关工委、教育局和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在县特殊教育学校开展为期八天的“永德县第三期阳光少年夏令营活动”,来自全县各中小学114名同学通过参加活动提高了自理能力、磨炼了意志,培养了团队精神、合作精神。
2.强化统筹、凝聚共识,深化改革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强化领导抓合力。为扎实推进永德共青团改革,团县委及时成立由团县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的永德共青团改革领导小组。二是强化宣传抓氛围。永德团县委积极把共青团的组织优势转化为宣传优势、传播优势,通过线上、线下两个平台深入社区、学校、街道做好改革方案的学习、宣传工作,积极营造共青团改革的浓厚氛围。三是深入调研抓落实。从2016年9月开始,团县委着手部署共青团改革准备工作,在组织各级团组织认真学习研究《共青团云南省委改革实施方案》之后,于2017年2月份团委机关调研工作小组先后到亚练乡、勐板乡、德党镇等开展调研,走访26个基层团组织,掌握第一手资料,并于3月份形成《共青团永德县委员会改革实施方案》。
3.从严治团、夯实基础,有效推进团的自身建设。一是严抓思想政治教育。持续加强对青年团员的政治引领,每月开展一次“青年讲堂”活动,系统深入的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五四期间,开展“两红两优”评选表彰活动,表彰优秀团员青年10名,团干部5名,优秀团组织5个;组织“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演讲比赛1场、征文比赛1场和系列宣讲活动13场,在青少年中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思想从严的要求,强化理论武装,明确责任担当,树立底线思维,筑牢思想根基,推动全面从严治团入脑入心,引导青年自觉听党话、跟党走。二是严抓团员发展和管理。按照发展团员细则相关要求,制定《永德县2017年团员发展计划》,印发《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意见》,综合考量各乡镇团委和县直团组织情况,合理分配团员纳新名额,高标准、严要求完成1300名团员纳新任务。定期督查各级团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认真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在团内形成尊崇团章、遵守制度的浓厚氛围。针对团员底数不清、信息不实的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团员数清查摸底工作,结合年度团费收缴和团籍注册工作,不断规范团员管理。加强团员意识教育,强化仪式教育,在各级团组织开展“重温入团誓词”活动,推动团员主动亮身份,在各窗口服务型团组织设立“团员先锋岗”。全力推进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工作,目前今年纳新的1300名团员已全部成为注册志愿者,全县网上注册志愿者达7559名。三是严抓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主体责任,完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题会议制度,班子成员带头与10个乡(镇)团委、机关各股室负责人签订《团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以全面从严治党的高标准推进全面从严治团。按照《团中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团干部协管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各项制度建设,针对财务管理、出差审批、公务接待、请休假等事项制定、完善制度8项,并通过每月1次办公例会,强化制度、工作落实,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工作格局,把全面从严治团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四是严抓作风建设,切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青年,不断深化“1+100”直接联青年工作。开展“走进青年”“倾听日”和访贫助困工作11次,为青年送去团组织的关心和温暖,收集青年意见76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31个。五是严抓阵地建设。利用各类活动推广“青年之声”。将青年之声的推广和团委活动结合起来,设置一些趣味性强、参与度高的活动,让更多的青年朋友知道青年之声、使用青年之声。联合县委组织部将“青年之家”项目作为党团共建工作重点,将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和团委“青年之家”建设进行整合,做到合建共用共享。目前全县建成了119个“青年之家”,其中县级1个,乡(镇)级118个,达到了县域范围100﹪全覆盖。每个“青年之家”都内设本区域团组织基本情况公示牌。同时依托“党组织网络覆盖”和组织部门“为民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了所有村级“青年之家”均可通过平台办理“贫困学生资助申请”“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等团属惠民业务,以及所有村级“青年之家”Wi-Fi全覆盖。县级“青年之家”毗邻文化广场,内设“永德县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其中包含心理咨询室、团属惠民业务办理、图书阅览、青年讲堂、微心愿墙、体育器材外借等部分。119个“青年之家”的建成使用满足了全县各级青少年的活动场所及文化生活需求,扩大了共青团工作的有效覆盖面,真正让永德的各级团组织成为了青年遇到困难时想得起、找得到、靠得住的力量。
4.促进发展、维护权益,青年成长环境更加优化。一是服务青年创业创优。青年创业方面:2017年,通过团委各级平台办理创业贷款110户(其中贷免扶补95户,小额担保贷款15户)、小微型企业扶持工程10户,目前已完成小额担保贷款和贷免扶补发放工作,共发放82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受理并实地查看10户,目前已通过会审,正在公式。就业培训方面:完成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训3期,参训青年80人;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650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00人,完成劳动力转移就业1000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00人;联合县工信局开展电子商务培训1场,172名创业青年参加培训。二是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今年以来,收到各类爱心资助款160.87万元,其中希望小学建校款81万元,学生资助款79.87万元,资助贫困学生140人次。中海·浪花项目新上报200名(其中小学150名,中学50名),已有199名完成结对,9月份开始受助。苗圃大学生资助项目,完成家访11名,审核通过10名。苗圃高中生资助项目新上报32名,目前苗圃云办正在审核中。三是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多部门联动,在“三·八维权周”、安全生产宣传月、6·26禁毒宣传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青少年安全自护知识和禁毒防艾知识宣传6场,发放宣传资料1300余份。开展贫困学生、留守儿童关爱活动5次,收集“微心愿”107个,帮助实现58个。在县级“青年之家”设立心理咨询室,常驻心理咨询师有5名,每月邀请一名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辅导类讲座,目前累计开展3期。
5、依靠青年、积极作为,助推中心工作更加有力。一是志愿者工作。今年,新招募地方项目志愿者27名,延期40名。新招募志愿者90%分配至乡镇服务。志愿服务工作方面:芒果节和全市老年人健身交流大会期间先后招募培训志愿者140名,参与来宾报到、会务服务、礼仪接待等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新春联谊、爱心募捐、义务植树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8次。二是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强化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找准共青团参与脱贫攻坚大会战的切入点,一是在大雪山乡大炉厂村打造党建带团建脱贫攻坚示范点,以村史室和青年之家为阵地,依托党组织和团组织的各项惠民政策,结合当地实际,帮助创业青年发展公司+合作社+电商的特色产业,试点成功后将在3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全面推广,以产业促发展,带动贫困户实现增收。三是在全县43个脱贫攻坚合作社中完成青工委创建。弥补了合作社中因党员没有达到规定人数,没有任何组织覆盖的局面,同时也为合作社招工、培训管理、思想引导提供一定的帮助和支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0.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0.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0.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0.4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0.43万元(本级财力150.4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0.4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0.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4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2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50.4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0.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4.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共青团永德县委员会2018年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上级政府配套事项
共青团永德县委员会2018年无与上级政府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共青团永德县委员会2018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条主要填写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150.4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153.54万元减少3.11万元,,减幅2.0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减少。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5万元减少5万元,减幅100%,主要原因是:结合财政经济形势,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配合财政将有限的财力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共青团永德县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0.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核减公车编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财政精细化管理,调整预算定额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中央八项规定、中央纪委出台的厉行节约相关规定,树立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思想,确保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只减不增。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共青团永德县委员会员会因公出国(境)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预算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共青团永德县委员会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2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5万元,经费主要用于相关接待。经费预算安排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共青团永德县委员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预算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核减公车编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共青团永德县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共青团永德县委员会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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