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
回头看!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云南
发布日期:2018-06-07 04:35 信息来源:信息中心 浏览次数:82 字体:【

6月5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云南省开展“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在昆明召开。督察组组长朱小丹、副组长黄润秋就做好督察“回头看”工作分别作了讲话。

会上,这些词语轮番出现。

云南日报记者 黄喆春 摄

会后第二天,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紧跟着曝光了5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指名道姓、措辞严厉。

至此,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云南省开展“回头看”工作正式启动。

为什么要“回头看”

事情要从前年说起——

2016年7月15日至8月15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曾对云南开展环境保护督察。

2016年11月23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云南省委、省政府反馈督查意见。

2016年11月23日,督察组向云南反馈了督察意见。

2017年4月27日,《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总体方案》对外公布。

从公布整改方案到现在,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

云南省委、省政府部署推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情况如何?

地市级党委和政府整改工作具体实施情况如何?

省级有关部门整改责任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如何?

有没有“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的问题?

列入督察整改方案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及其查处、整治情况如何?

……

一系列的问题都需要答案

于是

理所当然地

2018年6月5日至7月5日

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云南

“回头看”重点何在?

云南日报记者 黄喆春 摄

划重点——

✔云南省委、省政府部署推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情况,省级有关部门整改责任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地市级党委和政府整改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重点盯住督察整改不力,甚至“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网络图

✔重点检查列入督察整改方案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及其查处、整治情况;

✔重点督办人民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

✔重点督察地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肃责任追究情况。

监督举报方式

根据安排,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具体方式如下↓↓

督查进驻时间:2018年6月5日-7月5日

督察受理范围:云南生态环保举报

专门值班电话:0871-63886001(每天8:00-20:00)

专门邮政信箱:昆明市第98号信箱

云南高度重视

昨天的动员会——

省委书记陈豪作动员讲话

省长阮成发主持会议

省党政班子其他领导成员出席会议

云南日报记者 黄喆春 摄

列席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和政协主要领导,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的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昆明市党政主要领导成员及班子其他领导成员

云南日报记者 黄喆春 摄

视频会议形式列席会议

其他州(市),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成员和班子其他领导成员,以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云南日报记者 黄喆春 摄

正可谓

一把手“总动员”

主要领导“齐上阵

提出的要求——

工作动员会上,省委书记陈豪对全省各级各部门提出了如下要求:

资料图 云南日报记者 张彤 摄

✔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的重大意义,强化责任担当,自觉接受检验,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出发,全力支持配合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开展工作。

✔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实事求是地汇报工作和反映情况。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及时解决,确保督察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资料图 云南日报记者 张彤 摄

✔要以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为契机,进一步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快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步伐,推动云南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采取的措施——

✔迅速研究制定《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总体方案》。

资料图 云南日报记者 张彤 摄

✔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先后7次专题研究部署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现场督促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自然保护区等重点事项的整改,亲自调研,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

资料图 云南日报记者 张彤 摄

✔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发现的12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案件进行严肃问责,对33个责任单位、110名责任人进行问责。被问责33个单位中,厅级单位10个、县处级单位13个、乡科级单位10个。被问责的110名责任人中,厅级干部25人、县处级干部50人、乡科级干部31人、其他干部4人。


相关新闻

云南通报曝光5起

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

日前,云南省纪委通报5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分别是:

1.丽江市永胜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程海镇辖区内企业违法排污问题监管不到位、查处不力,永胜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兼程海保护管理局局长关永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永胜县政协副主席、程海保护管理局原局长李华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永胜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红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德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执法监察大队原大队长张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永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永胜县程海保护管理局原党组书记李永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永胜县程海保护管理局执法大队原大队长皮之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永胜县程海镇党委委员、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副镇长胡惠菊受到书面诫勉问责;永胜县程海镇党委书记汪文良、程海镇镇长罗树荣等2人受到提醒谈话处理。

2.红河州蒙自市住建局弄虚作假,人为干扰环境空气质量检测活动正常进行,蒙自市住建局党委书记米贵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局长张像瑞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大理州大理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杨少川对大理市双廊镇北入口污水处理设施出现污水排入湿地,流入洱海现象双廊镇污水排入洱海的问题监督检查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楚雄州禄丰县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胡宗瑜对该院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前提下,擅自将医疗废物收集后,安排专人于夜间进行焚烧,焚烧炉未配备有效烟气处理装置,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监管不力,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5.迪庆州维西县巴迪乡林业工作站站长曹国新对维西县康普乡一单位超过采伐许可数量采伐林木,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的问题监管不力,受到开除党籍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云报客户端综合自云南日报(记者 田静 张寅 段晓瑞)、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等

责编:王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