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承办或协调相关单位承办县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事项。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担县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4、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5、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6、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7、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梅玉松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司法局全面工作,主抓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司法体制改革等工作。分管德党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勐板司法所(法律服务所)。
项海虾 党组副书记。协助局长工作,负责行政复议与应诉、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法治政府建设、法治调研与督察、涉法涉诉、公平竞争、法制审查、法制审核等方面工作。
分管行政复议应诉股、行政复议案件管理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法治调研与督察股。代管杨志军担任驻村第一书记期间(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外的)分管工作,代管局政工办工作。
毛金学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事务、普法与依法治理、公证和律师管理、民族宗教、反恐、扫黑除恶、禁毒防艾、平安建设、统一战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公证和律师管理股、永德县公证处、县普法办、永康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小勐统司法所(法律服务所)。
杨志军 党组成员、政工办主任。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干部人事、警务管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青年妇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工作;主持政工办(警务室)工作。
分管乌木龙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亚练司法所(法律服务所)。
李秀祥 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综治维稳、工会、信访、信用体系建设、“放管服”改革,双随机、一公开,科学素质等方面工作。
分管社区矫正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工会、班卡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大山司法所(法律服务所)。
罗艳竹 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财务、机要保密、对外宣传、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督查、国家卫生县创建、武装双拥、政务公开、河湖长制、林长制等方面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崇岗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大雪山司法所(法律服务所)
(1)基本情况
永德县司法局正科级单位,人员编制65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30个,事业编34个,机关工勤编制1名),目前实有在职人员59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27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编31人)。公车改革后,现有车辆编制4台,实有执法执勤车4台。
(2)机构设置
局机关设11股室和1所,下设10个乡镇基层司法所、10个乡镇基层法律服务所。内设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政治工作办公室、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公证和律师工作管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法治调研和督察股;所属事业单位为:永德县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