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公安局)
索引号
20220225-093351-898
发布机构
永德县公安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04-14
无主货物认领公告(十五)
作者:公安局 浏览次数:42 字体:【

  2019年10月10日,永德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永德县烟草专卖局联合开展烟叶市场秩序维护行动,当日16时许永德县永康镇忙石寨余某某的出租仓库查获初烤烟叶1库,净重5750公斤,余某某提供承租人信息,经过查证无法核实该人的真实有效身份和初烤烟叶的来源。

  以上现场查获的初烤烟叶,已按法律规定实施了扣押措施。请货主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持上述货物权属及货物来源合法证明到永德县公安局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无认领的,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将按照无主货物依法处理。联系电话:0883-5211326。

  特此公告

  永德县公安局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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