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永德县水务局关于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14 11:17
信息来源:永德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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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经技术审查,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永德县水务局对5件水土保持方案行政审批申请作出了行政许可决定。现将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6月12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永德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永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83-5213830

通讯地址:永德县德党镇永安社区永康路95号

邮 编:67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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