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准确获取永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并根据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情况适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永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见永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永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ongde.gov.cn)信息公开栏内查阅永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信息公开《目录》,也可到永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机构查阅信息公开《目录》(办公地址:德党镇永安社区永顺路(复路)县级机关大楼政协一楼)。
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机关简介,机构设置和职能、领导成员和分工;
2、规划信息,计划、年度报告工作总结;
3、工作动态,工作部署、领导活动及讲话;
4、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监督、行政处罚;
5、财政财务,财政(务)预算、财政(务)决算;
6、办事指南;
7、建议提案办理;
8、其他。
(二)公开渠道
1.“永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ongde.gov.cn);
2.当面受理点直接进行查阅;
3.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各类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供申请人的真实信息以及有效证件。申请表可以到永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永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民族宗教局对应栏目”下载打印。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永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德党镇永安社区永顺路(复路)县级机关大楼政协一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83-5211368。
2.信函或传真提交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及传真方式向永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永德县德党镇永安社区永顺路(复路)县级机关大楼政协一楼,永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收),同时来信封面左上角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677699。
传真号码:0883-5211946。
3.政府网站申请:1.申请人进入“依申请公开”专栏(点击此处跳转)——2.点击永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3.选择公民或企业申请,在线填写《永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上述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1.申请的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申请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永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6)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不予公开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2.办理期限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当场答复处理的,应当场予以答复处理。对于不能当场答复的,将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和程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47号)执行。
三、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职能
工作机构:永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分管领导:永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永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德党镇永安社区永顺路(复路)县级机关大楼政协一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83-5211368
具体职能:
1.办理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2.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3.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4.组织开展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查;
5.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能。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永德县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883-5220841,地址:德党镇永安社区永顺路(复路)县级机关大楼)举报、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