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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工作总结和2023工作计划


来源:永德县医疗保障局  作者:  时间:2023-11-0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一、工作亮点成效

2022年,在市医疗保障局的关心指导和大力帮助下,永德县医疗保障工作稳步推进。

(一)认真抓实党风廉政。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医保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2022年,局党组班子安排和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2次,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2场43人次,分管领导讲廉政党课2场48人次,共查找单位内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点7个,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73个,签订廉政承诺书26份,制定廉政防控措施共计64条,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遏制,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二)认真抓好参保管理。按照“政府主导、税务主责、乡镇主推、村级主办、部门联动”的征管格局,开展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2021年完成2022年参保目标任务341846人,占户籍人口365411人的93.55%,占常住人口325100人的105.15%,占市级下达目标任务349891人的97.7%。其中:城镇职工参保缴费14395人,占市级下达任务14446人的99.65%,城乡居民327451人,占市级下达参保任务335445人的97.62%。

(三)认真抓好基金监管。永德县共有定点医药机构213家,其中:定点医疗机构(医院)22家,定点零售药店72家,门诊诊所1家,标准化村卫生室118家。依托智能审核系统、日常稽核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及召开基金运行分析会议、与违约机构负责人座谈等形式加强基金监管,有效杜绝了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2022年,共稽核检查辖区内“两定”医药机构209家,约谈医疗机构22家,追回违约资金102.23万元,实现医药机构稽核检查全覆盖。

(四)认真落实保障措施。一是基本医保。2022年,市级预算下达我县“打包付费”可分配指标28424.11万元(城镇职工2000万元,城乡居民26424.11万元),按照城镇职工执行年初预算,年末考核合格,符合政策规定据实拨付的原则进行分配下达。城乡居民在按规定预留2%的县级调剂金529万元、人均12元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400万元和分配单体医疗机构2691万元后,剩余22804.11万元总体打包给医共体分配使用。截至目前,全县共有31.54万人次享受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总费用7460.21万元,统筹支付2469.12万元。其中普通门诊28.1万人次,总费用3092.64万元,统筹17.56万元;门诊慢特病3.06万人次,总费用1387.2万元,统筹801.2万元;住院3789人次,总费用2980.37万元,统筹1642.43万元。离休人员补偿33人次,统筹支付7.93万元。

城乡居民共116.93万人待遇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总费用36948.57万元,统筹支付22187.75万元。其中普通门诊(不含村卫生室)73.93万人次,总费用4205.18万元,统筹支付1631.5万元;村卫生室普通门诊27.3万人次,总费用752.34万元,统筹支付401.28万元;特慢病门诊9.92万人次,总费用4121.58万元,统筹支付3210.55万元;住院5.78万人次,总费用27869.47万元,统筹支付16944.42万元。县域内次均医疗住院费用3418元,在上年3199元的基础上同比增长6.85个百分点,县域内乡级就诊率达58.4%,于上年50.56%增加7.84个百分点,规范转诊转院不断提高,规范转诊转院率为17.37%,在上年15.41%基础上增加1.96个百分点。二是生育保险。2022年,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584人次,支付生育医疗费用738.04万元。三是重特大疾病和医疗救助。永德县共有低收入人口89008人,其中,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57447人、特困人员1485人、低保对象30076人,2022年,共享受资助参保77805人313.22万元,享受医疗救助12286人次377.87万元,政府救助平台医保服务事项办结率达100%。四是药品采购。积极参与国家组织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五省市药品联采,采购范围涉及343个品种,402个品规,34289685片袋(支),兑付集采产品考核奖励资金2万元,预计为群众减轻用药负担6169.2万元。开通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外配处方流转,全力推进医保移动支付工作。疫情防控期间,为方便群众用药,为定点医药机构开通线下采购“绿色通道”,积极协调上级部门和药商加大对医疗机构的药品供应,配送辖区内213家医药机构,共采购118种药品3种医用耗材,切实满足并保障患者用药需求。

(五)认真落实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医保网站、全县各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广泛宣传医保政策、经办流程、管理服务要求,让群众了解政策、熟悉政策、掌握政策、运用政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2022年,共开展医保政策培训10场1000余人次;在全县22个定点医疗机构、72家定点零售药店、118个村级标准卫生室比较醒目的地方粘贴医疗保障政策宣传栏、新生儿参保政策海报8000余份;在10个乡镇人民政府、123个村民委员会(社区)发放医保政策宣传材料20000余份;在QQ群、微信群、门户网站以及县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推送国家省市医保政策5期;在政府门户网站等各大新闻媒体推送医保政策宣传信息26余条,切实做到医保政策宣传无死角。

 二、存在问题

2022年,我们虽然完成阶段性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与群众期盼及市局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有差距。县域经济不发达,群众收入来源单一,基层(乡镇、村)经办力量薄弱,加上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主动性不强,“自愿缴费”氛围较弱,部门联动发挥不明显,与市级下达参保目标任务差距2.3个百分点,与参保覆盖率达95%以上目标任务差距1.45个百分点。二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财政配套资金上划有差距。根据要求,我们必须在2022年11月30日前将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财政配套资金539.31万元上划市局,但因财政未拨款,至今未上划(单位根据用款计划每月向财政申请拨付资金,领导多次对接,无果)。三是规范医疗机构有差距。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在药品报量、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移动支付上有差距,不能按时、安质、按量完成下达目标任务。四是监督检查有差距。永德县医保专业化队伍力量薄弱,老龄化、非专业化问题非常突出,无法满足医保高质量发展的需求。

三、2023工作计划

2023年,永德县医疗保障工作将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严格按照市医疗保障局的工作安排部署,围绕既定工作目标,以更扎实的作风,更务实的举措,推动全县医疗保障工作实现新突破、新提升。

(一)坚持党建引领。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强化医保系统行风建设,不断深化医保领域重点改革,提升人民群众医疗福祉,真正做到把国家、省、市医保政策和工作要求原原本本地落实到基层,扎实推动全县医保工作提质增效。

(二)强化政策宣传。持续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不断创新思路、更新宣传形式,做到宣传不留死角、家喻户晓,扎实提高群众参保积极性,确保人人都能享受到医保政策带来的实惠。2023年,计划开展医保政策培训不少于3期,深入乡(镇)、村(社区)与参保患者开展面对面宣传不少于4次,在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平台推送医保政策信息不少于20条。

(三)抓实参保扩面。全力推进医保参保扩面工作,采取周通报、督导、约谈等形式进行催收催缴,确保在2月25日前完成2023年基本医疗保险普通人群参保覆盖率达95%以上,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覆盖率稳定在99%以上。

(四)狠抓基金监管。坚持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积极通过智能审核、日常检查、飞行检查、召开基金运行分析会议、签订《服务协议》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承诺书》等方式对213家定点医药机构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五)落实改革措施。持续贯彻落实国家药品及医用耗材集采、“两病”用药保障,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落实《临沧市医疗保障制度筹资及待遇政策实施细则》要求,执行好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和医疗救助及门诊共济等相关政策。规范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确保县域内下转率达10%以上,县域内上转率控制在45%以内,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达55%以上;加快提升辖区内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确保转外就医率控制在30%以内,县域内就诊率达70%以上。持续抓好中医医院、妇计中心、安心精神病医院移动支付开通,确保开通率达100%。持续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结算等工作,确保激活率达90%以上、结算率达40%以上。

(六)助力乡村振兴。切实加强脱贫攻坚成果监测,及时维护动态管理特殊人群,全力办理“政府救助平台”医保事项,确保待遇及时享受,积极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贡献医保力量。




2023年2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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