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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四季度政策解读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 时间:2024年01月10日 09:1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3号)文件有关工作要求,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3年四季度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数量上看,2023年四季度永德县共解读政策文件4份,其中转发市政府解读政策文件2份,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有2份,图文解读1份,文字解读1份。

从工作完成情况上看,解读形式多样,图文解读,文字解读,提升了政策解读的可读性与亲民度。

分别是:解读《永德县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解读《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公布乡(镇)人民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

二、存在问题

目前,我县政策解读数量和质量不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政策解读来源渠道少。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三同步”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按照“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要求”开展政策解读,切实压实主体责任,

(二)规范工作流程。需要通过常务会集中审议的政策性文件,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在该请示报送同时,报送政策解读文件,并尽量采用图标等多元化解读方式进行政策解读,提升政策解读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