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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公安局  作者:县公安局  时间:2023-01-1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2022年,永德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根据《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永政办字〔2023〕2号)文件要求,永德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政务公开的相关内容,突出政务公开的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现将2022年度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永德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精神和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深化公开内容为重点,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制定发布工作方案和公开指南,充分发挥微博、微信、头条号、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及新媒体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按照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累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189条(次),政务微信公共号公开信息461条(次),政务抖音账号发布信息120条、政务快手账号发布信息120条、今日头条账号发布信息186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方式向各级媒体公开信息4956条(次)。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公布了办公时间、地点、受理程序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35

行政强制

3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31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专职人员业务水平、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发布的政务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策解读过于单一,缺少丰富的展现形式。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培训,加强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规范流程,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建立长效机制。二是创新途径,补充完善。及时更新、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探索新途径,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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