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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3-01-1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永政办字〔2023〕2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指示批示精神和给沧源县老支书们的回信精神,认真落实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深化政务公开,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服务型、透明型、法治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依法、

及时公开发布各类信息,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在部门信息公开网站和七彩云端公开。2022年,通过县政府部门公开网站和七彩云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条,其中,通知通告类7条,部门动态11条,部门预算、决算公开3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县住建局未收到通过受理电话、网络平台、来信等方式提出的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住建重点工作来抓,成立住建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股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分管领导具体抓,系统各股室(站所)负责人抓好落实,各股室(站所)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确保县住建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公开的收集、审查、发布程序,切实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对拟公开的信息,局机关办公室严格审核把关,经领导审定后发布,重要信息报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审核后发布,全年未出现不规范信息发布的情况发生。

三是强化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保密性、文字错误、政策导向、意识形态等内容的审查,确保公开的信息内容合法化,发布的信息质量高标准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住建局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建设工作,做到了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同时,积极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完善相关信息,科学合法发布住建领域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县住建局积极配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察访核验,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9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不及时。因住建工作点多面广,部分信息公开存在延后现象;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把握不准,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条款、内容表面上学习了解,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认识不清、分类不准,对一些信息能否公开、是否需要公开把握不准,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多。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积极组织系统单位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条例和工作要求深入学习,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程序。二是落实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尽可能让专业人员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工作的专业性。三是严守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公开程序公开住建领域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无收取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2年度县建设局共受理承办县人大政协议提案共26件,其中县人大代表建议共15件,县政协提案共11件,见面率、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2023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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