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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司法局关于2023年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相关数据情况分析报告



来源:县司法局 作者: 时间:2024年01月23日 10:1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临沧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有关数据汇总分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永德县2023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数据汇总分析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执法情况:经统计,2023年永德县各级各类行政执法部门共开展行政执法事项170687项,其中核发各类行政许可25641件,实行行政处罚136287件,开展行政检查6249次,比较集中的是:公安系统、市场监督系统、卫健系统、林草系统、文化旅游系统、综合执法系统。实施行政强制2475件,集中在公安系统。实行行政征收35件,集中在水务系统。

(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

一是厘清行政执法主体情况。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来,永德县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公示,现已在永德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了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共计44个行政执法主体。此次汇总共涉及37个行政执法主体,其中:法定行政机关37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0个,受委托执法组织0个。

二是厘清行政执法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情况。各级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总数1016人,其中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614人,持原云南省政府行政执法证168人。

三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情况。各级开展重大行政许可案件法制审核0件,重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核20件,其他重大行政行为法制审核9件。

四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各级共评查行政许可77案卷件,评查行政处罚案卷417件。

五是全县受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10件。

二、汇总情况分析

(一)主要成效

一是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效果明显。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工作,同时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完善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信息,进行监管行为数据采集推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各行政执法系统按照《云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要求,明确行政执法记录的内容、方式和载体,统一执法文书,编制音像记录清单,出台音像记录管理办法,配备音像记录设备、执法记录仪,加强执法档案管理,推进档案数字化等工作,推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等执法系统推动较为有力。

二是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度逐步完善。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或修改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制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审核流程,落实审核责任。

三是重点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加速,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生态环境、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领域改革步伐加快,整合了行政资源,减少执法层级、交叉执法,提高了效率,推动严格规范执法。

四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资格准入和证件监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网络平台管理,2023年永德县先后组织进行了五批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参考人员221人,考试通过人员187人。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和各部门对行政执法工作性质的认识情况及统计口径不一,数据汇总难免不够严谨、细致和深入。

二是个别部门认为本部门没有行政执法权,没有办理行政执法证,或者已经办证的到期也不换新证,存在证件过期情况。

三是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还未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监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力度不够。

四是行政执法队伍素质不一。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和法律素质参差不齐,个别执法人员不能完全履行依法行政职责,严格规范执法。

五是行政监督力量分散,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的部门在监督时各自为政,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推进工作,推动执法过程、执法结果公示和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等制度的全面落实。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促使行政执法人员不断更新法律知识和增强法治观念,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和考试平台建设,对行政执法人员实行在线学习和网上考试,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素质。

四是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加强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督促和指导。

五是加强部门之间对行政执法行为监督的沟通协作,形成监督合力,加强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