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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关于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  作者:  时间:2022-11-3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永环发〔2022〕29号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关于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2022年,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一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坚定不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推动全县生态环境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现将2022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工作部署的意见建议

(一)工作思路

党的二十大召开于百年变局加速演进、百年大党再启新征程的历史节点,着眼千秋伟业,前瞻世纪中叶,部署今后五年,擘画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达到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明确方向、鼓舞斗志的目的,是一次高举旗帜、凝聚力量、团结奋进的大会,必将是历史上一座伟大丰碑。

(二)重点任务

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提升空间开发保护水平,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建立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制度;二是坚决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全力守护“中华水塔”生命之源;三是高水平建设国家公园示范建设,扎实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综合治理,全面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措施;四是加快提升生态经济质量,全面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扎实推进“四地”建设,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促进数字经济蓬勃发展;五是着力强化资源节约利用,加大能源节约力度,推进水资源保护和节水社会建设,强化土地资源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推动矿产资源合理有序开发利用;六是持续深化综合环境整治,深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推进水环境改善,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六是全面培育生态文化理念,树牢生态文明价值观,深化传统生态文化保护,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七是统筹推进生态制度改革,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深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构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体系,完善生态文明评价考核体系,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人才制度。

(三)政策措施

一是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安排,迅速掀起热潮,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我省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二是要抓好学习,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生态环境系统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核心内容,作为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干部培训的首要内容,作为党员干部日常学习、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原原本本学、深入系统学、带着问题学、融会贯通学,确保各级党组织全覆盖、广大党员全覆盖。三是要抓好宣讲,组建好生态文明宣讲团、宣讲小分队,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四是要抓好宣传,广泛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宣传报道,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战略、重大举措,及时报道各地各部门学习贯彻的具体举措和实际行动,充分反映基层干部群众学习贯彻的经验做法和精神面貌。五是要抓好贯彻,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把准方向、完善思路、强化举措,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永德力量。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围绕“三大保卫战”,确保环境质量稳中向好。一是2022年以来,各考核断面虽均满足云南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IV类水质的要求,但水质不稳定,我局加强国控、省控断面上游排污口排查及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永德县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工作压力较大,治理率14.88%、收集处理率3.31%。为有效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我局积极组织各乡镇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倡导各乡镇积极谋划项目,申请中央、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支持;申请到永德县饮用水水源地(各乡镇及勐底农场乡镇集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整治工程项目资金1482万元,目前已交给县住建局实施,已完成招投标各项工作,并于2022年11月23日开工建设。二是2022年1月1日—11月28日,我县县城环境空气质量有效天数326天,优良323天,轻度污染3天,优良天数比率99.1%,由于县域内秸秆露天焚烧、工地扬尘污染、汽修行业喷漆、道路喷涂、表面涂装和包装印刷、汽车尾气、露天烧烤摊、餐饮油烟的无组织排放、燃煤锅炉和水泥炉窑排放的氮氧化物污染防治不到位等现象仍然存在,导致我县大气质量不容乐观。针对此问题,相关行业部门加强空气环境质量预警,启动了一次轻(中)度污染天气一级应急响应,加强对道路扬尘、建筑工地扬尘的管控、督促企业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开展油烟污染整治及洒水降尘工作,严格废气、油烟排放,加大秸秆露天焚烧、道路扬尘、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力度。三是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涉重企业污染防治难度较大,永德县乌木龙懒碓山尾矿乱堆乱放问题较为突出,企业环保意识薄弱,污染治理执行力不足;全县小型汽修厂废机油管理不规范,未严格执行固废法各项要求,存在废机油泼洒的情况。

(二)注重执法监管,展现抓铁有痕的“环保力量”。2022年以来,我局聚焦“监管执法”的主责主业,对医疗卫生机构、汽修行业、塑料、水泥制品行业、铁尾矿堆场、机动车拆解、乡镇“两污”、废品收购站、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等几个重点领域加强执法监督,出动人员793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325家次,出示监察记录66份,发放告知书144份,涉环境违法行为立案22件。

(三)扎实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一是持续抓好中央、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导检查、联合执法检查等历次巡视、督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其中“生态保护及监测能力建设滞后”的问题多次被中央、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省委巡视、市委巡察提出要求限时整改。县委、县政府对这一整改事项高度重视,已调剂给我局700㎡的业务用房,但因达不到三级监测站标准化建设(1000㎡)的要求,现监测站实验站房的建设由县住建局实施。二是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共涉及永德11项整改问题,2个群众投诉举报问题以及1项省委督察专项督导问题。其中:2个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已经办结,并通过省级现场验收,截至2022年11月,完成整改6个,达到序时进度5个。

(四)统筹兼顾抓好其他各项工作。一是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依托“6·5”世界环境日,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围绕“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主题,举行宣传活动,引导和推动了社会公众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践行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二是开展作风革命,效能建设,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上深刻认同,在行动上坚决落实,真正把推进干部作风建设作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重要举措,作为干部担当实干的必然要求,以干部作风根本转变确保市委、市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及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三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建设工作作为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重要行动、塑造政风作风的重要契机,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四 是加强对国家、省、市、县指挥部下发的涉疫地区人员管控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近期国家、省、市、县对县外入永返永人员管控的安排部署要求,结合属地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压实网格管理责任,积极配合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一)基础设施建设依然欠缺。一是县城集镇“两污”问题。县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0.60万吨/日,其实际处理量达0.72万吨/日,负荷率超过120%,大量生活污水收集后未经处理于德党河水库坝后直排,严重威胁国控断面的水质安全;县城垃圾填埋场2023年将满库容。二是乡镇“两污”基础投入不足。垃圾未进行无害化处理,堆存生活垃圾的设施、场所不符合标准,严重威胁周边环境安全;各乡镇已建成的生活污水设施运行不正常,为降低运营成本采取间歇式运行(有检查时开启运行,无检查时停运)。三是农村污水有效管控率低。各乡镇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的现象比较突出。

(二)环境保护力量依然薄弱。领导班子建设不健全、执法能力无法适应现阶段工作要求。永德分局核定领导班子“一正三副”,目前“一正二副”。同时,永德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不足,执法装备、监察用车、技术手段仍然落后,难以实现执法工作正规化。

四、2023年工作计划

我局将严格按照永德县委县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安排部署,以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面临的新要求和新任务为抓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563”发展计划,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在关键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有力提升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坚持以制度体系建设为基础,进一步做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抓好学习培训,集中开展宣讲活动,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以最饱满的精神面貌和最昂阳的工作态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现实中问题,用实际行动解民忧,暖民心。在工作中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人民实现美好生活的向往,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二是持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落实好中央、省、市、县的生态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积极推动永德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工作,配合做好临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在基础上补齐短板,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标杆。三是结合“十三五”及全县生态环境领域存在问题及不足,尽快完善《永德县“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永德县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年)》内容,积极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完善县域生态环境领域规章制度,形成长效监管及执法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县生态环境体系。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建设工作。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二)坚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中心,进一步扩大污染防治攻坚战果。一是强化精准科学治理。以专项精细化管控措施为工作重点,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通过在线监测等技术手段,实时掌握环境质量情况,全面推进各类污染源的精细化管控治理。二是发挥联控机制效能。积极联合、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抓好联合执法、监察工作,行成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治理新局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机动车尾气防控、扬尘防控、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出台专项治理措施,做好调查评审及风险防控工作,落实联动监管职责。三是推进环境综合整治。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严格环保准入、淘汰落后产能、引进清洁能源替代利用项目、推广新能源车等方法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统筹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推进河(湖)长治长清,推进黑臭水体整治,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做好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自然资源部门等其他职能部门开展好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等相关工作。

(三)坚持以生态环境要素保障为重点,进一步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优化审批服务。提前介入招商引资预审项目,确保项目落地环评手续合法合规,为建设单位提供有关政策咨询和污染防治技术的建议。追踪服务重点项目,落实重点项目专人对接服务工作。搭建良好的政企交流平台,帮助企业吃透环保政策,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提升环境管理能力。二是提升环境容量。服务指导好相关部门加快德党河水库环湖截污工程进度;抓实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工程,加快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积极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计划,持续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落地落实。三是抓实项目储备及向上争取资金力度。结合县情,指导乡镇、相关部门做好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的编制入库工作及项目前期储备工作,同时抓实永德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整治工程项目施工进度,确保项目资金拨付达到国家要求。

(四)坚持以环境监管执法为抓手,进一步维护全县生态环境安全。一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精准执法为重点,加快推进执法体系和执法能力现代化建设。抓牢“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通过加强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工作力度,维护全县生态环境安全,抓实第二轮第一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反馈问题整改。二是扎实推进中央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及日常监管执法等重点、难点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环境安全隐患问题,严格涉危、涉化等环境风险源管控,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开展各项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提升环境应急能力,排除环境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大信访调处力度,尤其是重点区域信访调处,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敏感问题查处力度,注重信访后督查,防止整改不到位,污染问题反复出现,力争息访息诉,提升群众满意度。

(五)坚持以提升环保力量为根本,进一步完善全县生态环保能力。有效推动解决永德县生态环境管理、监测、执法、应急人员和队伍建设短板问题,使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一是加快建设监测站实验用房,及基本硬件设施、应急装备,使其达到全国标准化建设西部地区三类标准。二是加强分局监测站、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分局业务能力,有效提升全县生态环境监测及执法水平。三是围绕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这一重大课题,推动业务创新,在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上用力,在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上问效,坚持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集智聚力,共建清洁美丽世界。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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