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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关于加强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2年第14号)



来源:永德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 时间:2022年08月16日 10:4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广大居民:

近期,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先后发生本土疫情,部分省(市、自治区)疫情已发生外溢,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守牢“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底线,现就加强近期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丙中坝、链子桥卡点要严格开展入(返)永人员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扫码查验,按照“登记信息、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原则,对7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有省内发生本土疫情州(市)旅居史的入(返)永人员提供核酸检测免费“落地检”(丙中坝卡点对在临沧市内其他检测点检测过的人员不再进行“落地检”),即采即走,免费检测时间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严格排查近7天内有国内疫情高中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返)永人员、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人员,发现异常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

二、即日起,凡是有省外及省内发生本土疫情州市旅居史的入(返)永人员,在入(返)永前必须提前通过电话方式向目的地村(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进行报备,抵永后一律进行3天内2次核酸检测(含“落地检”)。并主动报告7天内旅居史轨迹,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不报或不如实报告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有海南海口旅居史的入(返)永人员,执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属地指挥部安排上门采核酸),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外出。

四、对有西藏、新疆、海南三亚旅居史的入(返)永人员,执行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第1、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第2、4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属地指挥部安排上门采核酸),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外出。已在县外完成3天及以上集中隔离的人员,入(返)永后实行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4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属地指挥部安排上门采核酸)。

五、要求落实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如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或不按要求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的,转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限自入(返)永当日算起。

六、对进入景区景点、宾馆酒店、民宿客栈、旅游购物店、酒吧、KTV、影剧院等涉旅场所的游客,须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不能提供的,涉旅场所应主动引导就近进行核酸检测,符合条件方可进入。

七、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除核酸检测“落地检”免费外,其他各类涉疫风险人员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等相关费用自理。

八、请广大居民朋友近期非必要不前往国内高、中风险区所在的地(市)、县(区),严格落实防疫各项要求,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终止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另行确定。

特此通告。

永德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