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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2年第5号)



来源:永德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永德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时间:2022年04月18日 18:0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到“两手抓、两不误”,经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就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全县所有KTV、酒吧、电影院、棋牌室、台球室、网吧、养生会馆、美容店、足疗足浴店、健身场所、游泳馆、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场所、景区景点、个体诊所等经营场所在严格落实测温、扫码、验码、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定期消毒、常通风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有序恢复开放,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及工作人员定期核酸检测,并经行业主管部门验收达标一家,恢复一家。

二、全县各药品零售企业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上架销售“一退两抗”药品,按照“验收达标一家,恢复一家”的要求,有序恢复“一退两抗”药品销售,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按规定对购买人员信息进行实名登记,充分发挥药店(药房)的哨点作用。

三、各类民族节庆活动、民间自发组织的各类活动和民俗及宗教聚集性活动仍暂停举办。严格执行“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请不办”的要求。

四、单位和各类公共场所要继续按照疫情防控责任要求,指派专人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规范佩戴口罩,严格落实扫码亮码验码、体温检测、无码人员登记、设施清洁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并在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提示。

五、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督促开展重点人群常态化定期核酸检测,对各单位、市场经营者及个人不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或者履行不到位的,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依规采取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行政拘留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永德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