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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2年第4号)



来源:永德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永德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时间:2022年04月02日 17:4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当前,全球疫情持续上升,新增病例居高不下,国内疫情形势总体呈“点多、面广、频发”态势,为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要求,以最严格的措施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地、落细、落实,有力保障经济社会正常秩序,经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暂停近期区域内泼水节等政府主办及民间举办的各类民族节庆活动、民间自发组织的民俗及宗教聚集性活动。清明节祭扫期间不得组织开展群体性聚集活动,祭祀活动从简、提倡文明祭祀,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二、有14天内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行程卡带“*” 号、市内边境3县以及“红码、黄码”入永返永人员要第一时间向目的地单位或村(社区)及网格如实报告,按规定集中隔离观察或居家健康监测。其余市外入永返永人员要第一时间向目的地单位或村(社区)及网格报告,并及时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落实7天健康监测。

三、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人员,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到发热门诊就医。

四、单位或各类商铺、超市、农贸市场、商场、餐饮业、宾馆(酒店)等市场经营主体要按照疫情防控责任要求,指派专人督促进入营业场所人员规范佩戴口罩,严格落实扫码亮码验码、 体温检测、无码人员登记、设施清洁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并在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提示。不足500平方米的超市、商铺内检查发现有2人及以上不戴口罩或不按规范佩戴口罩的,500 平方米及以上的商场、超市、商铺检查发现有5人及以上不戴口罩或不按规范佩戴口罩的一律关停整顿;农贸市场检查发现有20人及以上不戴口罩或不按规范佩戴口罩的,一律顶格处罚。

五、区域辖区内无固定营业场所的小吃摊、早点摊、杂货摊、水果摊等一律暂停营业。对各单位、市场经营者及个人不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或者履行不到位的,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依规采取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行政拘留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监督举报,联系电话: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521161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5213043;县商务局,5220166;县民政局,5215990;县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 5211946;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5211867。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另行通告。

永德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