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初烤烟叶认领公告02号 |
来源:永德县公安局 作者:永德县公安局 时间:2022-05-20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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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主初烤烟叶认领公告 永公(无主)【2022】02号 2022年5月19日,永德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民警在永德县大山乡大山村核桃加工厂仓库查获用麻线口袋装烤烟叶,经称量净重4220千克,经现场走访调查,未查获货主。 以上现场查获无主初烤烟叶,已按法律规定实施了扣押证据保全措施。请货主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持上述货物权属及货物来源合法证明到永德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无认领的,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将按照无主货物依法处理。联系电话:0883-5213134。 特此公告。 永德县公安局 2022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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