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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县委第十三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县公安局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永德县公安局  作者:公安局  时间:2020-11-0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30日,十三届县委第十三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县公安局开展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李光存同志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徐连良同志对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曹爱春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李光存组长指出,本轮巡察是十三届县委第十三轮巡察,是县委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巡视巡察工作的总体要求,着眼于构建巡视巡察监督一体化,统筹考虑十三届县委巡察全覆盖任务作出的决定。县委高度重视本轮巡察工作,县委第一巡察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认真落实正垠书记指示要求,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关键少数“,坚持以下看上,透过现象看本质,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为标尺。巡察期间,将围绕“三个聚焦”来发现问题,即:一是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情况;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三是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李光存组长强调,巡察期间,充分运用与县公安局党委班子及其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受理反映与巡察有关的来信来电来访,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听取工作汇报。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李光存组长要求,巡察监督,不仅是县委巡察组的政治任务,更是县公安局党委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县公安局党委要认真组织学习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关于配合巡察工作的具体责任,对巡察期间移交的问题要进行立行立改,对巡察后反馈的问题,要进行全面整改。巡察期间,县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属科室、部门和单位负责人,要按照《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规定》的有关精神,配合支持巡察组工作,同时要把巡察作为推动工作的动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徐连良同志要求,一是县公安局党委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上见成效,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旗帜鲜明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旗帜鲜明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旗帜鲜明贯彻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杜绝“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二是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必须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拿出坚如磐石的决心、坚不可摧的意志,推动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三是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政治意识,坚决支持配合县委巡察组工作。巡察组受县委委派,肩负县委权威和信任,使命神圣而光荣,县公安局党委班子及其成员要充分信任巡察组,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把巡察作为一次接受“政治体检”的过程,作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过程,作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过程。既要自觉接受巡察组的监督,也要积极行使党章赋予的权利,加强对巡察组的监督,监督巡察组以良好的作风、严明的纪律认真履职,依纪依规进行巡察,共同圆满完成县委交给的政治任务。

  曹爱春同志表示,这次县委巡察组对我局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巡察,是县委对县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政治巡察,是一次政治体检。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拥护县委决策部署。党委领导班子及全体民警、工勤人员、辅警要站在讲政治和讲全局的高度,从加强党的建设、党的全面领导、全面从严治党治警、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这次巡察工作,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坚决拥护县委的决定,自觉接受、积极配合、主动支持县委巡察组的监督检查。二是精心组织安排,全力搞好配合。党委领导班子及全体民警、工勤人员、辅警要坚决落实好巡察组的各项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紧扣巡察工作重点,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做到不隐瞒、不拒绝、不设阻,凡是巡察组发现的问题,一定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凡是巡察组提出的建议,一定认真研究,及时落实。凡是巡察组交办的事项,一定保证质量,按时办好。我们一定严格按照县委巡察组的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工作,全力做好配合,绝不能因自身原因影响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巡察工作达到预期效果。三是诚恳接受监督,扎实抓好整改。切实把这次巡察作为一次转变思想作风、加强党性锻炼、提高自我修养的良好机遇,与“治慵懒、强担当、树新风”主题实践和“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与公安机关提高社会治安管控、禁毒斗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升人民满意度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提升工作水平,以虚心诚恳的态度接受监督检查,认真查找问题,扎实抓好整改。通过接受巡察,更好地推动党委领导班子和干部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把思想统一到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精力集中到干净干事、加快发展上来。在巡察组的监督和帮助下,深度挖掘问题,及时改正问题,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作风,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细化工作措施,健全工作制度,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公安保卫工作任务,向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县委第一巡察组成员,县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干部职工、近三年退休的干部代表,共137人参加会议。

  县委第一巡察组将于2020年10月30日—11月28日在县公安局开展巡察工作。工作时间:8:30—18:00;邮编:677699,举报信邮寄地址:县纪委监委办公楼201室县委巡察办转,电子信箱:ydxwdyxcz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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