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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无主货物认领公告


来源:永德县公安局  作者:公安局  时间:2020-09-2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永德县公安局在侦办“2020.05.14非法生产、买卖、运输、走私制毒物品案”中,在对查获的易制毒化学品来源途径进行倒查过程中,民警在昆明市呈贡区彩龙街井中物流城仓库内查获易制毒化学品丙酮369千克、乙酸乙酯17927千克、甲苯178千克、过氧化氢23587.2千克。

  以上查获物品因该物流城内仓库属层层转包,查获现场无货主,物流城法人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仓库转租证明和承租人的身份信息,也无法提供相应的货物来源及存储证明。所查获的化学品均属于危险化学品,需要使用专用的仓库进行分类储存。因上述易制毒化学品现暂存仓库无法满足长期存储的要求,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入滇制毒物品核查管控办法》等规定。请货主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节假日正常上班)持上述货物权属及货物来源合法证明到永德县公安局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无认领的,将按照无主货物依法处理。

  联系人:李永平、邓永庆

  联系电话:0883-5212938。

  联系地址: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禁毒大队

  永德县公安局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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