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注销公告 |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1-12-03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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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永德县人民政府永政复(2015)83号文件批复,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对永德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永国用(2010)第057号等55本(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拟予以注销(详见附件),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现予公告。若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26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注销此55本(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同时作废。 附件: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注销2008年以来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批复.pdf
(地址:永德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窗口,联系方式:0883-5211087 ) 公告单位:永德县自然资源局 公告时间:2021年1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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