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永德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的公告 |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 时间:2019-04-08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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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制定《永德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决定举行《永德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永德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19年5月3日(星期五)在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六楼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45人至50人。 1. 本县年满18周岁,从事或者关注与永德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有关的人员35人至40人。 2. 本县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10人至15人。 3. 第1项或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县自然资源局推荐或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在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居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6日18:00时。 五、相关要求 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 报名参加听证会人员请认真填写报名表格(相关报名表格请自行在网站下载),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交到永德县自然资源局。 特此公告 附件: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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