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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共有权证遗失作废公告(编号:(2023)第039号)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3年11月14日 18:1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房屋共有权证遗失作废公告

编号:(2023)第039号

永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

申请人叶金萍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临沧市永德县德党镇康德小区以南房屋共有权证号为:共(2010)121号、共(2010)122号权证遗失,房屋的共有权人为李康映、叶金萍,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作废,现予以遗失公告。若有申报不实、隐瞒、欺诈等行为,权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知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2月4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不动产权证书同时作废。

(地址:永德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窗口,联系方式:0883-5211087)


公告单位:永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