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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关于加强“两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管的通知


来源: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  作者: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  时间:2021-05-3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各有关单位、各施工企业(个人):

  一年一度的高、中考即将开始,为保证考生在“两考”期间(6月7日-8日高考,6月16日-18日中考)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干扰,进一步加强全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6月1日至6月19日“两考”期间作以下强制规定:

  (一)距离学校100米范围内的各建筑施工和室内外装修场所,禁止使用打桩机、搅拌机、振捣拌、切割机等噪声超过70分贝的机械设备。在居民集中区每天机械作业时间限于上午:7:00—12:00;下午:14:00——19:30,不得超时作业。

  (二)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室外群众性娱乐活动,禁止使用大功率扩音设备,每天营业活动时间限于:8:00—22:00场界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70分贝。

  (三)禁止在县城内及周边使用各种高音广播喇叭进行宣传、广告等活动。

  (四)禁止机动车辆在考点周围区域路段鸣喇叭。

  二、在“两考”期间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设立举报电话,号码为:0883—5212483,0883—5212049,实行24小时值班制,接到群众投诉立即赶赴现场查处。

  2021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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