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模式


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决策后中期评估报告



来源: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3年12月01日 16:3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为全面评估《永德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在执行过程中的可行性和社会效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等相关成员单位,围绕决策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可操作性、规范性、绩效性等内容开展了中期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决策情况评估

(一)广泛征集意见建议

一是经2023年3月24日召开的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启动会议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推进会议和2023年4月3日召开的永德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专题会议暨第一次工作推进会议先后两次进行意见建议征集。二是通过永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永德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开征集。

(二)审议程序规范

经修改完善征集意见建议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报请县人民政府研定,2023年4月20日,县人民政府县长彭春蕊同志主持召开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会议听取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阳同志关于《永德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汇报。会议原则同意《永德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会议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按程序送审后以县人民政府文件印发执行。4月23日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德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23〕12号)。

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经评估,《永德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具备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

二、决策效果评估

(一)决策实施整体效果

创建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推进科学监管,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大力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工作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决策实施成本和效益分析

开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需要投入食品安全抽检费、印刷费、差旅费等经费共计20万元,但通过开展创建,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更加完善,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充分提升,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质量安全管理能力明显增强,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和监管体系运行效率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效益远远大于决策成本。

(三)决策存在问题

(四)社会认同度

通过持续开展宣传活动,人民群众广泛知晓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认为通过创建活动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工作水平,从而积极参与和支持示范创建工作。

(五)决策近期效益和长远影响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事关群众福祉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对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水平、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增强人民群众食品消费的安全感、满意度和提升城市综合实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六)是继续、暂缓、停止执行和修改的建议意见建议继续执行。


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