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永德县“十四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解读


来源: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  作者:  时间:2021-10-2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为推进永德县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前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并结合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实际情况,我局组织编制了《永德县“十四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就《规划》编制作如下说明:

一、《规划》编制情况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临沧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永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前期工作的通知》要求,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高度重视,成立《规划》编制工作组,组织编制永德县“十四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于2021年10月8日形成《永德县“十四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10月23日征求了县委办、县政府办等26个部门的意见,编制单位根据各部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规划(送审稿)》,于2022年11月25日通过专家审查。

二、《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为六个章节

第一章节 总论

(一)编制背景及意义

为推进永德县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前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并结合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实际情况,制定《永德县“十四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

《规划》的编制并实施将有助于全县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自觉把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努力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制定科学合理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于解决资源环境瓶颈约束,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永德起到重要支撑和保障作用。

(二)规划编制范围和期限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主要包括永德县3镇7乡1勐底农场管委会,整个县域3219.68平方公里范围。

规划时限:以2020年为基准年,规划时限为2021-2025年。

第二章节 区域概况

(一)“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回顾

“十三五”期间,永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领全局,坚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政策措施,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三大攻坚战,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高质量发展途径并确立了发展战略,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促进了全县生态可持续发展。

永德县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严格按照《永德县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南汀河帮控大桥和永康河水文站地表水均达III类水质,达到国家和省考核的水质目标要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达到II类水质,达标率为100%;大气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2020年永德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9.2%,PM2.5浓度下降幅度(与基准年2015年相比)为36.9%,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全面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下达的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中空气年度目标任务。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3.4%,完成市级下达的目标任务;2018年至今,未发生因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超标且造成不良影响事件。永德县噪声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城区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49.3dB(A);夜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44.2dB(A)。交通道路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3.0dB(A),夜间平均等效声级50.0dB(A)。

(二)“十四五”机遇与挑战

机遇: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强调要以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建立健全领导责任、企业责任、全民行动、监管、市场、信用、法律政策“七大体系”,为我们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工作指明方向。党中央部署了污染防治攻坚战,云南省正在全力打好八大标志性战役和中国最美丽省份建设,作为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主阵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地位将进一步提升。

《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以下简称“COP15”)的召开为临沧市在高层次、广视角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生态安全体系,筑牢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提供难得机遇;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的发布,为临沧全面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进一步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水平,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对新威胁和新挑战能力,促进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争当全国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排头兵指提供了契机。

挑战:永德县是以山区为主的少数民族地区,山区、半山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95%;“十四五”经济发展势在必行,自然资源开发仍然是今后一段时期内重要的经济增长方式。但区域环保基础设施短板突出,随着经济的发展,在环境质量尚未得到改善的情况下生态退化、生态承载力降低、资源环境约束不断加剧等生态问题更为凸显,生态环境问題多样化、复杂化、复合型,污染治理和生态恢复难度进一步加大,污染防控能力尚有一定差距。要达到“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刚性底线要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难度更大。

第三章节 规划目标指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刻把握对云南的“三个定位”,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顺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新期待,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着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功能稳定性。优化城乡生态体系,筑牢滇西南生态屏障,全力以赴持续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和创新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建设。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为引领,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加快美丽永德建设,在“十四五”阶段落实好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实现全县生态环境持续好转。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依靠人民,服务人民、坚持改革创新,科学治理的原则、坚持统筹协调,系统保护的原则、坚持守牢底线,管控风险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公众参与的原则。

(三)规划目标指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巩固永德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的成果,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经济产业结构布局不断优化,绿色产业不断发展。自然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机制不断完善,生态空间得到严格管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控制,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制度基本建立,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较大进展。

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与生态文明排头兵的中国最美丽省份要求相适应,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的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进一步完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健全,全县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表1 永德县“十四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指标体系表

序号

指标

类型

指标

2020年

2025年

属性

1

大气环境质量

环境空气细颗粒物(PM2.5)浓度(微克/立方米)

14

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约束性

2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99.2

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约束性

3

水环境质量

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4

地表水质量劣Ⅴ类水体比例(%)

0

0

约束性

5

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

0

0

预期性

6

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

100

100

预期性

7

应对气候变化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约束性

8

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

0.26

13

约束性

9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46

预期性

10

主要污染物减排与治理

氮氧化物减少(%)

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约束性

11

挥发性有机物减少(%)

约束性

12

化学需氧量减少(%)

6.85

约束性

13

氨氮减少(%)

8.84

约束性

14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95.96

97

约束性

15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7.52

98

约束性

16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4.35

30

约束性

17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86.44

80

约束性

18

环境风险防控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93.4

达到上级考核要求

约束性

19

市级下达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任务

完成

达到上级考核要求

约束性

20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100

100

约束性

21

放射性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

未发生重大及以上

未发生重大及以上

约束性

22

生态保护

森林覆盖率

63.86

66.36

约束性

23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

72.28

保持稳定或稳中向好

预期性

24

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20.74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约束性

25

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

95

95

预期性

第四章节 主要任务

(一)推动结构调整,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1.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

2.推进实施碳达峰碳中和行动。

3.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4.推进绿色生活方式

5.大力发展绿色金融

(二)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深化“三水”统筹,持续落实水环境质量

2.加强协同治理,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和气候变化应对

3.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

4.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推进长效监管模式

5.加强固体废物污染治理

(三)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构建生态安全格局

1.构建生态安全格局

2.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3.推进森林生态建设

4.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四)健全管控手段,提高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1.完善领导责任体系

2.开展政策的事前事后评估

3.持续推动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

4.实施精准监管和智慧监管

5.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分区分类精准管制

6.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融入区域合作发展战略

7.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五)强化监测监管,提升环境管理能力

1.加强环境监测能力

2.强化环境监察及执法能力

3.提升环境宣教能力

(六)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1.强化环境风险源头防控

2.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3.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4.完善环境风险预警体系

第五章节 规划项目与投资

规划重点项目共4大类48项,总投资531150万元,其中: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32700万元,占规划总投资的6.16%;生态环境质量总投资29950万元,占规划总投资的5.64%;污染防治工程总投资460270万元,占规划总投资的86.66%;监管能力建设和制度创新工程总投资8230万元,占规划总投资的1.55%。

第六章节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政策、机制保障

(三)资金保障

(四)科技保障

(五)社会保障

(六)强化评估考核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