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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代表委员建议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17-07-1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永人社函〔2017〕10号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杨跃强等代表关于配备村级新农合协管员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杨跃强、杨恒花、张明英、张建荣、段嘉申、梁正明代表:

  你们好!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你们在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配备村级新农合协管员”的建议(第113号)转我局承办,现答复如下:

  新农合的全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17年1月,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要求,将原来由卫生计生部门主管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职责及人员编制整体划转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与原人社部门承担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县人社局医保中心统一管理。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自2007年启动以来,按上级要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承担,负责收缴筹资资金,而且由于县财政困难,对此项工作没有预算安排工作经费。新农合筹资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两委、村医等共同完成。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归并人社部门管理,下步工作,我局将统筹新农合、新农保等人社工作,进一步用好用活新农保村级协办员,利用好村级新农保协办员协助村级开展新农合筹资工作。

  针对村级协管员使用混乱的问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在5月份开展了一次专题调研,经统计,村级协管员有:护林员、村医、计划生育宣传员、养老保险协办员、网络员、综治员、安监员、地质监测员、畜牧兽医员等9类,全县使用协管员1708人,各类人员工资资金来源各不相同,有中央、省、市、县等各级资金,工资发放标准也各不相同。根据县政府领导安排,针对协管员使用混乱、管理不到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实际,下步计划将部分协管员整合使用。

  鉴于上述原因,配备村级新农合协管员的建议难以实现,我们将向政府做好汇报,在整合村级协管员工作中,将新农合协管员职能与其它协管员整合处理。

  以上答复,不满意、不足之处请指出批评。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并祝各位代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1日

   

  

  永人社函〔2017〕11号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杨建舒委员建立永德县农民工外出务工就业信息服务中心的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杨建舒委员:

  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永德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建立永德县农民工外出务工就业信息服务中心”的提案(第91074号)已转我局承办,现答复如下:  

  你的提案措施具体、针对性很强,比较精准,对提高农村劳动力务工收入、促进脱贫攻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2016年调整充实了永德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特别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永办发〔2016〕187号),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由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工信局等36个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到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由人社局牵头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转由我局承担后,我们高度重视,及时下发《永德县农村劳动力转移特别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通知》(永农转办发〔2017〕1号),安排了2017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将2017年市政府安排下达永德县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27350人、转移就业51150人的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到了县妇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残联、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县工信局、县教育局等9个部门。截至2017年5月底,全县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7572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682人,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6496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8829人。  

  在工作中,各成员部门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发挥作用,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领导,落实工作人员。各成员单位安排了一名领导分管、安排了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二是做好调查。以2017年脱贫出列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为重点,全面了解掌握农村劳动力分布状况、参加培训及转移就业意愿,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信息库,准确掌握农村劳动力状况。三是抓好培训。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春潮行动”、“雨露计划”、“职业农民”、“云岭职工素质建设工程”等技能人才培训项目作用,切实抓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结合农村实际需求,开展“点菜式”、“菜单式”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职业介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等社会中介组织,收集各类企业用工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定向、定岗、订单式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提升农村劳动力培训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四是大力开发就业岗位,促进自主创业带动转移就业。各成员单位认真搭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平台,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提供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及职业介绍服务,注重发挥“以工带工”模式作用,鼓励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外出转移就业。依托本地招商引资企业等主体,大力开发就业岗位,优先安排本地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加大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扶持力度,落实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扶持政策措施,加快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创业平台建设步伐,为农村创业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创业孵化服务;2017年全县将提供创业贷款和小额担保贷474户,可以发放贷款2370万元以上,农村创业人员可以申请贷款。五是强化宣传发动,落实相关政策。各成员单位发挥宣传作用,大力宣传国家、省、市、县职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措施,主动将就业岗位信息、就业服务和法律信息送到乡镇和村委会,积极引导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为重点的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培训,实现转移就业。  

  目前,各级、各部门在扎实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特别是重点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取得了很好成效。  

  当然,与您所提的建议对比,与群众的期望和需求相比,我们的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差距。下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平台,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通过就业再就业平台广泛收集用工信息,充分发挥微信、短信、政府门户服务网站等载体作用,广泛宣传全国各地用工需求信息,为广大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就业信息,实现通过转移就业实现脱贫的目的。我们的“永德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特别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发挥好您所建议的“永德县农民工外出务工就业信息服务中心”的作用。

  以上答复,不满意、不足之处请指出批评。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并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1日

  永人社函〔2017〕12号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杨恒花代表建立永德县农民工外出务工就业信息服务中心的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杨恒花代表:  

  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永德县农民工外出务工就业信息服务中心”的建议(第115号)已转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的提案措施具体、针对性很强,比较精准,对提高农村劳动力务工收入、促进脱贫攻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2016年调整充实了永德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特别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永办发〔2016〕187号),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由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工信局等36个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到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由人社局牵头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转由我局承担后,我们高度重视,及时下发《永德县农村劳动力转移特别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通知》(永农转办发〔2017〕1号),安排了2017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将2017年市政府安排下达永德县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27350人、转移就业51150人的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到了县妇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残联、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县工信局、县教育局等9个部门。截至2017年5月底,全县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7572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682人,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6496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8829人。  

  在工作中,各成员部门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发挥作用,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领导,落实工作人员。各成员单位安排了一名领导分管、安排了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二是做好调查。以2017年脱贫出列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为重点,全面了解掌握农村劳动力分布状况、参加培训及转移就业意愿,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信息库,准确掌握农村劳动力状况。三是抓好培训。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春潮行动”、“雨露计划”、“职业农民”、“云岭职工素质建设工程”等技能人才培训项目作用,切实抓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结合农村实际需求,开展“点菜式”、“菜单式”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职业介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等社会中介组织,收集各类企业用工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定向、定岗、订单式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提升农村劳动力培训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四是大力开发就业岗位,促进自主创业带动转移就业。各成员单位认真搭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平台,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提供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及职业介绍服务,注重发挥“以工带工”模式作用,鼓励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外出转移就业。依托本地招商引资企业等主体,大力开发就业岗位,优先安排本地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加大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扶持力度,落实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扶持政策措施,加快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创业平台建设步伐,为农村创业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创业孵化服务;2017年全县将提供创业贷款和小额担保贷474户,可以发放贷款2370万元以上,农村创业人员可以申请贷款。五是强化宣传发动,落实相关政策。各成员单位发挥宣传作用,大力宣传国家、省、市、县职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措施,主动将就业岗位信息、就业服务和法律信息送到乡镇和村委会,积极引导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为重点的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培训,实现转移就业。  

  目前,各级、各部门在扎实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特别是重点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取得了很好成效。  

  当然,与您所提的建议对比,与群众的期望和需求相比,我们的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差距。下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平台,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通过就业再就业平台广泛收集用工信息,充分发挥微信、短信、政府门户服务网站等载体作用,广泛宣传全国各地用工需求信息,为广大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就业信息,实现通过转移就业实现脱贫的目的。我们的“永德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特别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发挥好您所建议的“永德县农民工外出务工就业信息服务中心”的作用。

  以上答复,不满意、不足之处请指出批评。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并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1日

  永人社函〔2017〕13号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勐板政协小组分区域增加基层干部职工艰苦津贴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勐板政协小组各位委员:

  你们好!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你们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永德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分区域增加基层干部职工艰苦津贴”的提案(第91077号)已转我局承办,现答复如下:  

  乡镇干部是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骨干,是做好“三农工作的中坚力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于乡镇环境相对较差、工作任务繁重、工作艰苦,部分基层干部职级低、待遇低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这些问题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针对乡镇的政策逐步得到落实。乡镇从事农业、林业、畜牧等岗位人员,每月享受有毒有害津贴350元。2015年起乡镇工作人员享受每月500元的乡镇工作岗位补贴。2016年起乡村教育工作者享受500-1000元的贫困地区教师生活补助。今年5月起,省委省政府对借调乡镇工作人员进行全面清理清退,以确保乡镇干部队伍稳定,满足乡镇工作人员需要。由此可见国家对乡镇工作人员的关心和爱护,对乡镇基层工作的重视。  

  一、关于分区域提高乡镇干部艰苦津贴待遇的问题

  国家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管理非常严格。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政策由国务院出台,津贴、补贴政策由国务院及省政府出台。工资来源主要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下拨。市、县政府没有制定工资政策的权力,县级财政也没有保障工资发放的能力。因此,你们所反映的分区域提高乡镇干部艰苦津贴待遇的问题,我们不能解决,只能将此意见向上级反映。  

  二、关于乡镇干部下乡给予下乡补助的问题

  《永德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永德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永财发〔2014〕135号)第十七条规定“乡镇赴村下乡的,每人每天40元包干使用”。如何执行,由各乡镇自行制定办法,资金由乡镇解决,县级未作统一安排。因此,乡镇工作人员下乡补助的问题,只能由各乡镇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自行解决。  

  以上答复,不满意、不足之处请指出批评。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并祝各位委员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2日  

   

  永人社函〔2017〕14号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乌木龙政协小组降低新农合收缴金额提案答复的函

   

乌木龙乡政协小组:

  你们在永德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中提出的“关于降低新农合收缴金额”的提案(第91076号)已转我局承办,现答复如下:

  新农合筹资水平是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农村人均收入、医疗技术的发展、医疗服务价格上涨、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等多种因素综合确定的,新农合每年筹资标准是由国家统一确定的。个人缴费水平提高了,国家和省级财政的补助水平也相应提高,补偿的范围和实际补偿水平也在逐年提高,2017年个人筹资标准为150元,国家和省级财政人均补助450元,筹资标准达到人均600元。2018年个人筹资标准提高到了180元。  

  过去因群众无医疗保障,群众看不起病、不敢看病的情况普遍存在,而随着新农合制度的全面实施,群众健康意识日益提高,看病就医的主动性、积极性不断增长。而且随着环境污染、激素抗生素滥用、饮食不健康等多种因素影响,疾病谱也发生重大变化,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心脑血管疾病及各类癌症发病率日益增高,如果筹资水平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提高,是无法保障广大群众日常的医疗费用补偿,更无法保障越来越多的重大疾病患者保障的。而且,参合患者每年交的新农合缴费中,已包含每人40元的新农合大病补充保险,农民一年只需交一次费用,就可同时享受新农合和新农合大病补充保险的双重报销。对于农村五保、低保、独生子女等特殊困难人群的缴费,财政均有专项补助,农村五保和独生子女及父母全额补助,农村低保人员人均补助70元。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医疗保障水平的不断提升,群众就医的比例提高,报销医疗保险费将不断提高,筹资标准也会随同提高。因此,群众的筹资标准近期不会降低。

  新农合筹资标准由国务院和省政府确定,地方政府没有确定筹资标准的权力,你们提出的问题我们只能向上级反映。

  以上答复,不满意、不足之处请指出批评。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并祝各位代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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