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崇岗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崇岗乡 作者: 时间:2023-09-18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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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300855301000 临沧市永德县崇岗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崇岗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崇岗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党委研究讨论后,由乡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乡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乡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7、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8、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9、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10、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1、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12、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领导下,在乡人大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按照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总体部署,团结和带领全乡广大干部群众,圆满完成了2022年度的各项目标任务,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把喜迎党的二十大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贯穿全年的重大政治任务,用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深入开展了“喜迎党的二十大、奋进新征程”系列活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认真组织收听收看大会开幕,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五个牢牢把握”的要求,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部署,精心组织推动政府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让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崇岗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一年来,重点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抓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乡发展态势持续向好,经济发展稳中有进。农村经济总收入从 5.12亿元增长到5.73亿元,同比增长11.9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3201元增长到14521元,增长9.99%。 疫情防控扎实有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严格执行“一堵二查三防”和“一网两单零报告”制度,压实“四方责任”。严管各类重点场所、落实四级网格责任,合理调配人员完成团树卡点守卡任务,抽调支援边三县26人次,完成66102剂疫苗接种。面对防控新形势,我们认真宣传和落实新阶段防控各项举措,强化疫苗接种和重点人群包保,强化防控工作政策宣传,把千家万户建设成为新冠防控的战斗堡垒,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安全稳定落实有力。以“两网融合”为抓手,圆满完成安保维稳任务,守住了不发生重大政治案事件和暴恐案事件底线。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制,抓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行动,排查整治经营性自建房218栋、非经营性自建房7540栋、公共房屋建筑84栋、住宅小区建筑2栋。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第五轮禁毒防艾人民战争。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持续做好防汛救灾减灾工作,全年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是抓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绿色产业发展,绿色产业巩固提升。完成坚果提质增效以点带面2000亩;完成杂交稻旱种种植面积1200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1644亩。完成烤烟生产任务2200亩,收购烟叶5500担。完成春蔗种植1414.8亩,完成魔芋种植4799.92亩、万寿菊种植1380亩。完成秋粮种植面积71820亩。完成以“红花、豆蔬”为主的各种经济作物种植26442.9亩。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大秸秆露天焚烧、道路扬尘、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力度。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林长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乡辖区内河流、库塘、沟渠、电站、水源保护点等共计15件,均已纳入河(湖)长管理名录。年内累计乡级河(湖)长巡河219次,村级河(湖)长巡河396次。积极开展“河长清河”行动、河(湖)“清四乱”工作,累计清理河(湖)流域垃圾10余吨。开展南汀河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完成南汀河沿线51户农户厕所改造。加强护林员管理,对全乡219名护林员进行了集中业务培训,提高守护绿水青山能力。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严厉整治农业面源污染突出问题,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向好。 三是抓项目,不断夯实发展基础,项目建设强力推进。2022年共实施项目13个,总投资955万元。其中:衔接资金项目4个,投资496万元;携手兴乡村项目5个,投资108万元;中远海运项目2个,投资246万元;省工投帮扶项目1个,投资70万元;其他项目1个,投资35万元。 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深入践行“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服务宗旨,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为企业提供便捷的服务。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净增市场主体284户。 四是抓绿美工作,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围绕“美丽中国、绿美云南、醉美临沧、果香永德”定位。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绿美建设学习培训,以乡政府驻地天生桥街道和11个行政村村委会为重点,“增绿、增花、增果、增水、增光、增特色风貌”,实现因绿而美、因特而美、因多样性而美,绿美建设成效初显。全乡制作宣传标语50余条、信息宣传20余篇,筹集爱心捐款5万余元,爱心花(树)500余株(盆)。建成绿美乡村3个,绿美公路6公里,绿美校园1个,绿美河流1条,绿美园区1个。龙竹棚村被命名为省级森林乡村。 五是抓防返贫监测工作,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扎实有效,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严格落实“四个不摘、三个落实”要求和“三个三”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月监测制度,对全乡易返贫人口常态化监测和研究制定具体帮扶措施。新识别“三类人员”34户130人,消除风险20户76人。大力实施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脱贫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4490元,增长17.02%。顺利完成了国家第三方考核评估团队对崇岗村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地考核评估工作。充分运用好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为民服务,全年申请事项371件,办结342件,办结率92.18%。 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实施“美丽家园”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完成农村户厕改造600座、自然村公厕3座,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持续巩固提升。创建省级美丽村庄1个,市级美丽村庄3个。 六是抓改革,构建新发展格局取得新成效。持续完善“互联网+监管+监督”平台运用,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可办率100%,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达99.91%。全乡殡葬改革稳步推进,拆除“活人墓”201座,公益性公墓现入葬37穴39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管理、宅基地联审联批等农村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深化。各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稳妥推进。千方百计助企纾困,对辖区内28家企业开展走访摸排,共收到3家企业提出诉求3个,解决问题3个。 七是抓民生,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民生事业不断加强。积极开展低保动态调整,全乡目前享受低保待遇对象共2371户3651人,2022年新增纳入低保户109户267人,清退不符合享受低保保障标准人员169户322人,发放低保资金1176.54万元;有特困供养人员134户149人,发放特困供养资金 160.37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78.26万元,为15名孤儿累计发放生活补助费17.22万元,发放县乡两级临时救助资金93.13万元。 教体事业巩固提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0.74%;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毛入学率100.21%;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104.19%。小学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100%,初中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100%。新办幼儿园1所;新建崇岗中学、团树完小教学楼,全乡校园办学条件得到大幅改善。 卫生事业良好发展。巩固深化拓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健全完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全乡乡域内就诊率79.24%。全乡卫生事业逐步提升完善。 创卫工作稳步推进。成立机构,明确责任,网格化推进创卫工作。完成集镇人行步道修复4000平方米、健身步道建设800米。完成集镇2座公厕标准化建设;规范10个垃圾收集点、13个洗手台、145个停车位;拆除大棚7个,整改占道经营35个,拆除临时建筑15个,车辆停放规范、市场有序经营。在集镇主要公共区域设置宣传栏11个,全乡中小学、幼儿园118个教学班均开设健康教育课。近三年均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无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 文化事业有序发展。滇缅铁路遗址园民族团结爱国主义教育示范点建设持续推进。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力度,完成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崇岗乡德昂族服饰制作”“永德德昂族族歌”市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 此外,退役军人、民族团结、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国家安全、人民防空等工作有序推进。消防安全、统计调查、科协、保密、档案、供销、气象、邮政通信、红十字会、工会、共青团、妇女儿童、残疾人、宗教等工作不断进步。 八是抓自身建设,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乡干部职工“四个意识”更加牢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两个维护”更加自觉。 政府效能进一步提高。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深入推进,“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进一步树牢。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行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政府公信力和凝聚力大幅提升。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庸、懒、散、慢、拖、粗”等作风顽疾,乡、村干部的作风进一步转变,精神状态进一步提振。 依法行政进一步夯实。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主动接受司法、舆论和群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八五”普法深入推进。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能力进一步增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逐年提高。 廉政建设进一步巩固。持之以恒抓好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整肃懒政怠政行为,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机构下设5个综合办公室(包含人大、纪委、人民武装、工青妇下设机构);事业单位设置公益一类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基层党建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永德县崇岗乡财政所、崇岗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崇岗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崇岗乡水务服务中心、崇岗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崇岗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崇岗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加挂崇岗乡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永德县崇岗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永德县崇岗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中国共产党永德县崇岗乡委员会、永德县崇岗乡人民政府、中共永德县崇岗乡纪律检查委员会、永德县崇岗乡财政所、崇岗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崇岗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崇岗乡水务服务中心、崇岗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崇岗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崇岗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崇岗乡人民政府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崇岗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收入合计19829798.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829798.9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495395.77元,增长21.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95395.77元,增长21.4%;主要原因一是乡村振兴工作开展阶段,部分项目资金投入增加;二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变动增加,工资性收入相应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崇岗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支出合计21665203.87元。其中:基本支出12909851.88元,占总支出的59.59%;项目支出8755351.99元,占总支出的40.41%;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9219655.39元,下降47.0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54491.53元,下降8.86%;项目支出减少17965163.86元,下降67.23%。主要原因是项目投资减少,部门支出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崇岗乡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909851.8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883970.13元,占基本支出的92.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25881.75元,占基本支出的7.95%;与上年对比减少1254491.53元,下降8.8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正常运转经费减少。年人均工资福利为117534元,年人均公用经费10258.8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崇岗乡人民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755351.9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965163.86元,下降67.23%,主要原因是项目投资减少,部门支出相应减少。 具体项目支出为公共安全支出20000元,残疾人事业支出12000元,社会救助及自然灾害支出475560元,公共卫生健康支出40000元,节能环保自然生态支出329700元,农林水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支出6007700元,,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支出800000元,公益事业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850000元,运转类经费项目支出220391.99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崇岗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14623.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07%。与上年相比减少19268885.39元,下降48.07%,主要原是脱贫攻坚已完成,项目投资减少,财政拨款支出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40421.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89%。比上年同期减少3180124.78元,同比下降43.44%,主要用于崇岗乡乡人大、政府、财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党委的日常运行及人员经费支出。相关支出为人大事务115000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3453522.82元,纪检监察事务467086.31元,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20000元,组织事务84811.99元。 2.公共安全(类)支出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比上年同期增加20000元,同比增长100%,主要用于崇岗乡安全维稳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56621.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2%。比上年同期减少313566.48元,同比下降18.77%,主要用于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日常运行、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新农保协理员工资和抚恤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相关支出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109560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007838.96元,抚恤支出21662.88元,残疾人事业支出12000元,临时救助支出205560元。 4.卫生健康(类)支出609163.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3%。比上年同期减少108549.84元,同比下降15.1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和日常计划生育宣传等方面的支出。相关支出为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40000元,计划生育事务59400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09763.56元。 5.节能环保(类)支出329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比上年同期增加329700元,同比增长100%,主要用于林业生态自然保护支出329700元。 6.农林水(类)支出12655442.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8%。比上年同期减少2426816.43元,同比下降16.09%,主要用于农村农业服务中心、林业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和村委会的日常运行,以及技术推广与培训、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农村农业支出、抗旱、农田水利、和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等方面的项目支出。相关支出为农业农村事业运行及社会事业3533373.34元,农村人畜牧饮水200000元,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等支出5717700元,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3204369.01元。 7.住房保障(类)支出14200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2%。比上年同期减少12646648.74元,同比下降89.9%,主要用于要用于上缴职工住房公积金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支出。相关支出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800000元,住房公积金支出620075元。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8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比上年同期减少100000元,同比下降26.1%,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及应急救灾支出。相关支出为应急管理事务安全监管13200元,其他应急管理冬春救灾支出250000元,其他灾害防治20000元。 除以上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公共安全(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节能环保(类)支出、农林水(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外,无其他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元,支出决算为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6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1,上级部门开展调研、协调工作接待支出11600元;2,脱贫攻坚成果巩固调研、验收工作支出12400元。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崇岗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元,支出决算为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达到均衡,主要原因是压缩行政成本,节约开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9510.05元,下降13.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出国事件,故无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110.05元,下降18.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00元,下降5.5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压缩行政成本,节约开支,努力提高执行力;二是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最大限度提高车辆使用率;三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统筹、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公务费用实行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内控,规范审批手续。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崇岗乡人民政府运转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6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验收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工作及各村到乡政府参加各种会议产生的费用。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崇岗乡人民政府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7881.75元,减少1006406.55元,下降55.47%,主要原因:一是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压缩行政成本,节约开支,努力提高执行力,二是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机关运行经费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党委、人大、政府下属事业单位及村级组织开展正常工作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永德县崇岗乡人民政府资产总额9443523.34元,其中,流动资产9231781.65元,固定资产211741.6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40427.7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79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708.7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0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03.7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4.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6.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300855301111 |
附件【永德县崇岗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XLS20230917093016308.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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