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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预算公开


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作者:县乡村振兴局  时间:2023-02-1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300763000000

永德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永德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永德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永德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永德县乡村振兴局是永德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负责对全县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向县委、县政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送重要信息。拟订全县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行业扶贫部门,组织落实行业扶贫规划。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行业扶贫股、社会扶贫与帮扶协作股、督查考评股。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永德县乡村振兴局按照县委、县政府“563”发展计划和“6+1”产业发展布局,特别是赵副2次到县乡村振兴局调研指示要求,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工作主线,严格按照“四个不摘”要求,扎实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突出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和综合性兜底保障,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持续稳定增收,“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1.抓实监测帮扶。合理确定监测标准,2023年,我县监测标准执行省定人均纯收入8050元标准。坚持线上线下同步监测,建立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坚持干部定期排查、农户自主申报、村级组织核查评议公示、部门筛查预警相互协同的线下监测帮扶,充分发挥“政府救助平台”线上监测帮扶作用,扎实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推动“政府救助平台”高效运行。目前,“政府救助平台”上线7个部门15项服务事项,累计收到群众申请事项11308件,已办结11302件,办结率达99.95%。扎实开展动态监测和集中排查,2023年新增“监测对象”26户81人,风险消除23户79人。全县人均纯收入在10000元以下且有劳动力的脱贫家庭全部清零。目前,全县共有脱贫村99个,脱贫人口13948户54629人,监测对象1695户5217人,其中风险已消除831户2787人,正在监测帮扶864户2430人。

2.抓实问题整改。2023年12月11日,省级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组反馈永德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发现16个方面82个具体问题,目前已整改销号13个方面74个问题,剩余3个方面8个问题正在整改。通过严实的问题整改,全县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巩固和拓展。

3.抓实收入。持续提高产业投入占比,围绕“果糖茶菜烟畜”和以光伏发电为主的新能源产业的“6+1”产业发展布局,积极筹措资金,科学合理调度财政库款,优先安排民生支出以及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项目需求,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资金用于产业占比达60%以上。有序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严格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其支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的功能属性,按照“应贷尽贷”“应展尽展”的工作要求,持续加大小额信贷政策的宣传力度,实现小额信贷稳中有增。2023年新增贷款645笔2992.75万元,完成年初计划放贷规模2850万元的105%。持续深化消费帮扶,借助东部协作地区对口支援和中央、省、市定点帮扶机遇,多路径拓宽消费帮扶渠道,仅通过上海市崇明区和中央定点帮扶单位,完成全县农特产品采购1612万元,通过消费帮扶带动群众增收。2023年度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16411.26元(较2022年增1978.64元,低于全市27.2元),同比增幅13.71%(低于全市1.45个百分点),全市排名第五。

4.抓实项目资产。全县到位的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051万元全部完成分配,安排率100%。实施项目54个,全部已开工建设,开工率100%,完工49个。全县2013—2023年共形成项目资产2144个,资产原值332727.83万元,其中:公益性资产1102个,资产原值198061.55万元;到户类资产961个,资产原值122430.68万元;经营性资产81个,资产原值12235.60万元。

5.抓实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2023年东西部协作计划内财政帮扶资金3375万元,实施项目5个,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拨付率100%。在东部结对省份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数117人,其中脱贫劳动力22人。中央、省级定点帮扶单位投入帮扶资金3156.54万元,其中:中远海运集团直接帮扶和引进援建项目26个2821.7万元,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入帮扶资金101.6万元,云南省公路局投入帮扶资金182.24万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1.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2.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3.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679368.7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79368.7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902965.11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中没有上级补助收入,2022年预算中有单位资金(上级补助收入)3356937.66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679368.70元,其中:本年收入3679368.7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79368.7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53972.55元,增长14.07%,主要原因是: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67310.4元。

2.卫生健康支出增加56509.29元。

3.住房保障支出增加45100.80元。

4.农林水支出增加285052.06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679368.7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679368.70元,其中:

1.基本支出3659368.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33972.55元,增长13.45%,变动原因是: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上年增加60134.40元。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比上年增加51879.04元。

(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大病保险)比上年增加310元。

(4)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增加45100.80元。

(5)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工资、补贴、绩效工资合计比上年增加268154.4元。

(6)工伤、失业保险缴费支出比上年增加1647.03元。

(7)遗嘱生活补助支出比上年增加1164元。

(8)工会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2582.88元。

(9)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3000元。

2.项目支出2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000元,变动原因是2022年预算中项目支出为0元,2023年新增防止返贫致贫监测管理经费10000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督导经费10000元,共计20000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5701.8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支出64201.80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1500元。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5620.1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7176元。主要用于发放死亡干部亲属遗嘱补助。

4.21011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9934.7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070.25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7750元,工伤保险缴费支出4320.25元。

6.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59215.09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7.2130501行政运行支出2739650.6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2529968.84元,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公用经费支出189681.84元,防止返贫致贫监测管理经费10000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督导经费10000元。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01基本工资87409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支出。

2.30102津贴补贴612759.4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津贴补贴支出。

3.30103奖金339113.4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奖金支出。

4.30107绩效工资696614.2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绩效工资支出。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5620.1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9934.7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459.93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7750元,失业保险缴费支出7389.68元,工伤保险缴费支出4320.25元。

8.30113住房公积金259215.09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9.30201办公费18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办公费支出。

10.30211差旅费30396.00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差旅费支出。

11.30217公务接待费45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接待费支出。

12.30207邮电费3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电话费、邮寄材料快递费、短信费支出。

13.30228工会经费17481.84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工会正常运转经费支出。

14.30226劳务费288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公益性岗位、大学生志愿者岗位人员劳务费支出。

15.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支出。

16.30239其他交通费用942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

17.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18.30202退休费64201.8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19.30305生活补助7176.00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经费支出。

20.30204手续费1304.00元。主要用于银行手续费、短信服务费、过路费等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永德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永德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永德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德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500元,较上年减少500元,下降2.9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永德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永德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500元,较上年减少500元,下降1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次,共计接待40人次。

公务接待费减少的原因是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大力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次,压缩经费支出,减少财政负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永德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督导经费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完成乡村振兴基层工作督导10次,乡村振兴项目调研5次,工作检查5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率达大于90%。

(二)防止返贫致贫监测管理经费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召开返贫监测工作推进部署会议4次以上,调研检查覆盖率大于90%,返贫、致贫风险人口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6.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7.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德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89681.84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日常运行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5582.88元,增加原因是我单位工会经费和在职人员办公经费较上年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增多。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永德县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3036885.93元,其中,流动资产2186862.93元,固定资产850023.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18572.9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空表说明

1.2023年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公开附表中“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2.2023年我部门无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公开附表中“12.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为空表。

3.2023年我部门无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公开附表中“13.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为空表。

4.2023年我部门无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故公开附表中“14.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为空表。

5.2023年我部门无新增资产配置,故公开附表中“15.新增资产配置表”为空表。

6.2023年我部门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故公开附表中“16.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7.2023年我部门无项目中期规划,故公开附表中“17.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092300763000111

  
附件【110328002永德县乡村振兴局 (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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