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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民政局2023年预算公开


来源:民政局  作者:民政局  时间:2023-02-1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301031400000

永德县民政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永德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永德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永德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的责任。负责县级新增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 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指导开展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的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村(社区)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村委会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县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6.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社会福利机构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承办全县儿童收养工作。

7.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婚俗、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协调推动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9.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老城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1.有关职责分工。一是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人救助工作;二是与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永德县行政区划图;三是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县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县医疗保障局并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事务股和社会组织党委。

所属站所6个,分别是:

1.永德县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站。

2.永德县民政局流浪乞讨救助站。

3.永德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4.永德县民政局殡葬事务管理所。

5.永德县中心敬老院。

6.永德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制度,深入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成果“回头看”及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密切关注脱贫不稳定户、突发困难人口、边缘易致贫户等3类对象实施动态监测,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临时救助覆盖范围,认真落实脱贫攻坚“四不摘”要求,确保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进一步做好“政府救助平台”的推广使用。

2.做好项目建设推进工作,确保民政项目落地使用有新突破。积极协调项目资金补助。通盘考虑项目建成后,运营所需设备投入资金,积极协调增加民政建设项目投资概算,使之与建设市场相匹配。2023年逐步有计划的推进已建成的中心敬老院、勐底敬老院、大山敬老院、大雪山敬老院等养老机构投入使用。2023年内将永德县社服福利园区、勐底敬老院等条件成熟的养老机构推向公建民营试点;加快推进崇岗乡敬老院、班卡乡敬老院、乌木龙乡敬老院、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救助站等项目建设工作;全面完成园区、永康敬老院、小勐统敬老院、大山敬老院、大雪山敬老院、勐底敬老院等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改造工作;围绕“三个示范区”建设任务,谋划制定好民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3.在深化改革上下功夫,实现殡葬改革工作有新突破。加强散埋乱葬综合治理,开展拆除已建成的活人墓工作。进一步落实农村公益性公墓入葬工作,加强对殡葬用品市场、殡仪服务机构的监管。做好城乡居民火化费、遗体运送费和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安葬奖励资金的兑付工作。

4.加强服务管理工作,实现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工作有突破。加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及时发放临时救助资金,加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坚决杜绝流浪乞讨人员饿死、病死街头现象的发生。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工作,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法规宣传。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和高龄老年人长寿保健津贴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在职实有3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0510164.0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510164.0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81911.726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以及调整职工基本工资标准和正常晋升职务职级工资。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0510164.06元,其中:本年收入30510164.06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510164.0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81911.726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以及调整职工基本工资标准和正常晋升职务职级工资。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0510164.0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0510164.06元,其中:基本支出6436606.8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30197.52元,主要原因分析是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和正常晋升职务职级工资;项目支出24073557.2元,与上年对比551714.2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201项 行政运行4376440.5即工资福利支出4075300.02元,其中基本工资1437024元、津贴补贴943871.52、奖金516712.6元、绩效工资1164966.2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725.6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1140.48元,其中办公费36000元、邮电费23000元、差旅费30000元、公务接待费16000元、工会经费28740.4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43400元。

2.2080299项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51235.2即工资福利支出71515.2元,其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1515.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400元,其中办公费47400元、差旅费4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2320元,其中生活补助122320元。

3.2080501项 行政单位离退休287823元修改为287823.2元,即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5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1323.2元,其中原渠道退休费281323.2

4.2080505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6893.08即工资福利支出556893.08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56893.08

5.2080801项 死亡抚恤52872元,即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872元,其中遗属生活补助52872元。

6.2081001项 儿童福利142080即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2080元,其中孤儿基本生活补助142080元。

7.2081002项 老年福利2810059.2即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10059.2元,其中高龄老年人生活补助2810059.2元。

8.2081004项 殡葬4205300即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05300元,其中城乡居民死亡火化补助2165300元、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安葬奖励补助2040000元。

9.2081107项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6117720即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17720元,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342384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693880元。

10.2081901项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135238即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35238元,其中城市低保救济费1135238元。

11.2081902项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9349344即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349344元,其中农村低保救济费9349344元。

12.2082502项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379336即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9336元,其中村公所(办事处)干部生活补助157740元、精简人员生活补助18680元、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生活补助188672元、起义投诚和麻风病人生活补助14244元。

13.2101101项 行政单位医疗406311.91万元修改为元。,即工资福利支出406311.91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06311.91元。

14.2101199项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841.16即工资福利支出21841.16元,其中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841.16元。

15.2210201项 住房公积金417669.81即工资福利支出417669.81元,其中住房公积金417669.81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永德县民政局2023年度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6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德县民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6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永德县民政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永德县民政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16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永德县民政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80-99周岁以上高龄老人保障人数7092人,月补助标准50元,全年应发放补助资金4255200元,由省、市、县三级负担,县级应配套2748859.2元。10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17人,月补助标准500元,全年应发放补助资金102000元,省级补助200元/月、县级负担300元/月,县级应配套61200元。

2、城乡居民死亡火化补助、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安葬奖励补助资金4205300元。为贯彻落实《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临办发[2018]33号),以全县总人口的死亡率与火化率计算,城乡居民火化费标准700元/人,遗体运输费补助平均1000万元/人,农村公益性公墓安葬补助标准2000元/人测算,由县级财政承担。

3、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护理补贴资金6117720元,保障困难残疾人4176人,重度一级残疾1205人,重度二级残疾1906人,由县级财政承担,市财政从市级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两项补贴所需资金的5%。让困难残疾人生活得到改善,重度残疾人得到有效护理,残疾人保障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5%。

4、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县级配套资金1135238元,保障人数1222人,由中央、省、市、县四级按比例补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时得到救助,保障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

5、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县级配套资金9349344元,保障人数28856人,由中央、省、市、县四级按比例补助,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时得到救助,保障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业务活动费用:行政单位为实现其职能目标,依法履职或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2、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拨款并未实际拨到单位商业银行的实有资金户,而是给拨款单位一个用款额度控制数,需要用钱的时候再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申请。

3、财政应返还额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包括可以使用的以前年度财政直接支付资金额度和财政应返还的财政授权支付资金额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德县民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01140.4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11.12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工会经费缴费金额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永德县民政局资产总额6827745.21元,其中,流动资产6661920.26元,固定资产161945.4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879.49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55628.5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649.9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空表说明

1.2023年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公开附表中“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2.2023年我部门无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公开附表中“12.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为空表。

3.2023年我部门无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公开附表中“13.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为空表。

4.2023年我部门无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公开附表中“14.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为空表。

5.2023年我部门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故公开附表中“15.新增资产配置表”为空表。

6.2023年我部门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公开附表中“16.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7.2023年我部门无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故公开附表中“17.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092301031400111

  
附件【140314永德县民政局20230213115750773.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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