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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司法局2023年预算公开


来源:县司法局  作者:县司法局  时间:2023-02-1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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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司法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永德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永德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永德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方面的有关工作。

(2)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3)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4)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协调、参与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5)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负责本系统服装、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7)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8)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永德县司法局设置11个内设机构(不定级别)和政治工作办公室。分别是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办公室、法制调研与督查股、社区矫正管理股(县社区矫正大队)、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行政审批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行政复议案件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公证和律师工作管理股和政治工作办公室(警务室)。

永德县司法局下设10个派出机构。分别是永德县司法局德党司法所、永德县司法局永康司法所、永德县司法局小勐统司法所、永德县司法局勐板司法所、永德县司法局亚练司法所、永德县司法局大山司法所、永德县司法局崇岗司法所、永德县司法局班卡司法所、永德县司法局乌木龙司法所、永德县司法局大雪山司法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2.切实推进法治建设,着力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切实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性,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真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县的各方面、全过程。

3.进一步筑牢司法行政保安全护稳定的坚固屏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强化“两类人员”管理。加强社区矫正管理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社区矫正专门力量,不断夯实社区矫正执法基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面借鉴推广新“枫桥经验”,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聚焦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健全完善诉调对接、访调对接、警调对接等工作机制,推动建立“综合型”“一站式”智慧调解工作平台,力争矛盾纠纷调处率达100%,成功率达95%以上。

4.切实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全面提升法律服务工作效能。深入贯彻落实党关于“加快发展法律服务业”“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部署要求,按照“一条主、四张网”的建设模式推进“三大平台”业务数据融合一体化。

5.持续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发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新时代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各环节。深入开展“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持续深化疫情防控常态化普法工作。推动普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34人。在职实有5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21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932946.7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932946.7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48890.76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和调整,预算在职人员增加2人,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932946.77元,其中:本年收入 10932946.7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0932946.7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48890.76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和调整,预算在职人员增加2人,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932946.7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932946.77元,其中:基本支出10932946.7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48890.76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和调整,预算在职人员增加2人,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95200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的项目未纳入县级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40601行政运行5067241.64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机关日常办公经费等支出;

2040650事业运行2893867.24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事业人员的日常办公经费等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45529.8元,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和日常办公费用;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06510.48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186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助;

21011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709863.37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36451.38元,主要用于全局行政事业人员单位大病补充保险缴费。

2210201住房公务金754882.86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永德县司法局2023年预算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永德县司法局2023年预算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永德县司法局2023年预算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3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34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德县司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4200元,较上年减少66元,下降0.0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永德县司法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故没有原因说明。

(二)公务接待费

永德县司法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7600元,较上年预算无增减,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4次,共计接待125人次。

增减不变的原因是经费使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坚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严格接待标准及原则,大力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次,压缩经费支出,保持与上年不变。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永德县司法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6600元,较上年减少30元,下降0.0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600元,较上年减少30元,下降0.0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保有量为4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4辆车辆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保障正常运转等工作的开展。

增减变化原因随着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车改,采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方式出差,车辆维修、燃油、过路等费用支出降低。继续推行厉行节约,按照“过紧日子”精神,不断压缩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永德县司法局本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未纳入预算,因而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德县司法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85477.52元,占基本支出的7.35%,人均支出1271.54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与2022年575126.32元相比增加10351.2元增1.81%。主要原因是:纳入预算的在职人员增加,相应的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永德县司法局资产总额10389375.52元,其中,流动资产421492.4元,固定资产8722920.2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191370元,无形资产48885.2元,其他资产4707.7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7928.0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4546元(处置固定资产)。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摩托车报废报损7辆,出售23辆,账面原值290406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250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0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空表说明

1.2023年我部门无项目支出预算,故公开附表中“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为空表

2.2023年我部门无项目支出预算,故公开附表中“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为空表。

3.2023年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故公开附表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4.2023年我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公开附表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为空表。

5.2023年我部门无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公开附表中“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为空表。

6.2023年我部门无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公开附表中“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为空表。

7.2023年我部门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故公开附表中“新增资产配置表”为空表。

8.2023年我部门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公开附表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9.2023年我部门无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故公开附表中“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092300431500111

  
附件【永德县司法局部门预算表20230210040615120.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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