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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人民法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来源:永德县人民法院  作者:  时间:2017-09-2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目 录

第一部分永德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第一部分 永德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 部门职能

(一)主要职能:永德县人民法院为国家审判机关(副处级),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教育、组织及选送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司法警察和其他工作人员。规划和管理本院财务及物质装备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承办其他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永德县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人民群众认同为目标,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工作重点,抓牢审判执行要务、更新司法理念、坚持司法为民、加强队伍建设、深化司法改革,发挥司法职能,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中央和省级政法经费转移支付资金地落实到位,县级财政政法经费及时拨付到位,对促进法院的审判工作、队伍建设、两庭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明显得到加强,办公办案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不断提高。政法专款地落实到位,为法院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构成情况:截至2016年,县法院内设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工作局、纪检监察、政工科、办公室、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审管办、司法行政装备科、法警大队16个部门。下设永康法庭、乌木龙人民法庭2个派出法庭。

(二)人员和车辆编制实有情况:全院政法编制64人,干部编制59人,机关工勤编制5人。年末有干警63人,其中:政法干警56人,机关工勤人员7人,比2015年增加10人。增加原因:年内调出3名,调进2名,公务员考试招录11名。全院共有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情用车4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人民法院2016年收入996.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6.67万元,其他收入0.0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996.73万元包含法院公共安全支出857.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6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46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6年基本支出共计720.12万元,包含公共安全支出580.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6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4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6年项目支出共计247.99万元,全部为公共安全支出。

以上两项支出合计968.1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收入上年结转资金298.31万元,本年收入996.68万元,两项合计1294.99万元。2016年支出合计968.05万元,年度结转结余326.9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6年支出合计968.05万元,包含基本支出720.05万元(其中法院公共安全支出580.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6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46万元) 、项目支出247.9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永德法院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永德法院没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情况。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本年因公出国出境无,公务接待费15.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5万元,人均支出分别0,0.24万元,0.25万元。依次比2015年减少0%,16.52%,10.11%。二是会议费支出情况:会议费支出7万元,比上年增加0.8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划、人民陪审员会议、家事审判会议的增加。三是培训费支出情况:培训费7.49万元,比去年减少0.69万元。培训次数增加,但经费开支减少,原因提效节支措施起效。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年末收支结余情况分析:全院年末结余28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4.78万元,项目支出结余279.6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占收入的 26%;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占年末结转和结余比重99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占年末结转和结余比重1%。结转和结余规模较大的原因分析:其他应收款中未核销挂账数额庞大,实有资金实为少,主要是2008年以前遗留下来无法收回核销的票据。

(二)资产负债情况分析:年末全院资产总计1158.42万元,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177.71万元,其他应付款24.00万元,实有资金132.90万元,资产总数比2015年1186.54万元减少28.12万元,增长-2.4%,主要其他应收款减少,固定资产处置51.3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6.47万元,增加固定资产66.47万元,比2015年减少20.18万元,原因是2016年政法装备款未采购完,计划在2017年1季度前采购完毕。

加强资产效益管理,固定资产减少磨损。以后一定及时加强资产效益管理,资产负债管理中及时处理各种往来款项,避免潜在的资产负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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