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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来源: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7-09-2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第一部分  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市场监督管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消费维权和行政执法有关工作。

  2、承担永德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3、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工作。

  4、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志雷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批、批准、备案等工作,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的责任。

  5、承担消费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消费咨询,依法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加强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6、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7、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和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监督抽验;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审查备案工作;依法查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违法行为。

  8、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济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实施合同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依法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9、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负责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

  10、组织实施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质量综合管理,建立企业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兴县工作;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理防伪技术产品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的组织申报;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负责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类广告违法行为。

  11、负责监督执行国家药品标准;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承担辖区内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依法监督特殊药品;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管理规范;负责监督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发现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

  12、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根据职责授权,依法查处计量认证认可违法行为,负责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计量授权,计量检定人员的管理和组织计量仲裁检定。

  13、负责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负责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14、负责食品、餐饮服务、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负责对医疗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对执业药师(含执业中师)、驻店药师进行管理。

  15、承办永德县人民政府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大力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登记制度改革部署要求,严密组织实施,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推进“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两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确保了“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平稳落地有序实施,共颁发“五证合一”执照437户、“两证合一”执照34户。

  2、促进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先后完善了岗位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经济户口和计算机数据信息,截至 2016年11月,全县共办理内资企业登记注册11户(含注销4户);私营企业登记注册365户户(含注销82户);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1913户(含注销80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105户(含注销4户)。目前全县有内资企业181户(其中国有企业52户、集体企业39户、公司90户),注册资金69910.9万元;私营企业1332户,注册资金331728.99万元;个体工商户10942户,注册资金76919.48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310户,注册资金22013.65万元。户数与注册资金去年同期比分别为:4%、105%;27%、12%;11%、20%;48%、102%。共办理两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587户(其中食品流通281户、餐饮270户、食堂36户)。

  3、做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截至2016年6月底,永德县各类市场主体通过云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2015年信息共11085户,年报率81.76%,去除通过住所无法联系外年报率为96.17%。其中企业公示1009户,年报率80.72%,去除通过住所无法联系户年报率为93.86%;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143户,年报率为66.2%,去除通过住所无法联系户年报率为94.7%;个体工商户公示9460户,年报率98.35%,去除通过住所无法联系户年报率为99.94%;按规定未开展年报公示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全县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393户。

  4、助推小微企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全面推行放宽名称登记条件、简化住所登记手续、放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制度、放宽经营范围登记条件、实行“先照后证”等一系列新举措,为小微企业办照提供便利条件。认真开展“两个10万元”小微企业帮扶工作,全县共会审通过并获得补助小微企业135户,其中:工商联20户,人社局30户,共青团15户,妇联20户,市场监管局50户。

  5、推进商标品牌战略。今年新增商标59件,目前,全县有效商标299件,其中:驰名商标1件,云南省著名商标8件,临沧市知名商标13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2016年,永德县棠梨春茶业有限公司、永德银竹茶叶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质量提升示范企业申报质量走廊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6、抓好“贷免扶补”工作。充分发挥个私协会作用,继续落实省政府“贷免扶补”政策,落实和完善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以创业带动就业。2016年上报20户符合贷款条件的创业者,审核通过20户,共获得创业资金100万元,带动就业60人;1户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获得贷款200万元,带动就业8人。

  7、推进行业自律诚信体系建设。认定9户企业为2014—2015年度县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推荐上报并经市工商局认定5户企业为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推荐上报4户为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8、积极推进非公党建工作。截至目前,共有党组织71个,其中党委4个、党总支5个、党支部62个,2016年非公党委计划发展党员26人,已完成发展25名,完成计划的96%。其中:女12名,少数民族5名,35岁以下20名,大专以上9名。

  9、优化企业融资渠道。发挥职能作用,向企业大力宣传推广股权出质融资方式,帮助其盘活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搭建融资平台,实现银企合作,努力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面临的资金难题。2016年共办理股权出质登记11件,出质股权数额21964万元/万股,被担保债权数额86900万元。

  10、完善监管执法机制,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一是深入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行动。对辖区内农资经营户进行全面检查,严查坑农害农违法违章行为、严格落实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各项制度,对10个化肥样品进行了送检,对5户农资经营户进行约谈。二是认真履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能,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继续巩固和扩大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整治成果,共出动执法人员57人次,执法车辆15台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273户次,查办案件37件,案值10.08万元,罚没金额3.73万元。三是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户18户,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41个,与市场主办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19份。四是开展流通领域家用电器、服装、装饰装修材料、消防器材等4类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47次,检查市场11个,检查各类经营户124户,对8户未亮照经营户进行现场整改。五是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管。采用网上巡查与实地巡查相结合,对辖区网络经营主体开展全面巡查,实施动态监管,将4户问题网站转入冗余库。目前,全县共有网络经营主体网站网店12个,其中:非网络交易平台网站8个、网店4个。六是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建材市场专项整治。抽样送检建筑用砖8个样,不合格(尺寸偏差)1个样。查处案件1起(不合格红砖),案值23万元,罚款2万元。七是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检查各类学校37个次;检查各类经营户383户次,其中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89户次、检查网吧3户次、检查音像书刊门店5户次、检查其它各类经营户96户次;查处违章违法案件1件,收缴罚没款0.1万元。

  11、落实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一是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以乡镇、集贸市场、超市、食品店、汽车站等为重点区域,以消费者申诉举报集中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食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劣质食品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经营市场。二是开展食品生产监管,确保食品源头的安全。开展对辖区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酒类、饮品、食品、生产企业,主要检查原料质量控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标识标签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三是开展食品监督抽样检验。共完成国抽、省抽127个样,其中:国抽62个样、省抽65个样,不合格4批次;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240个样。五是约谈企业2次,督促生产企业树立责任意识。

  全年共开展食品、食盐市场、冷冻病死猪肉制品、等各类食品安全整治19次。共出动执法人员189人次,检查市场 31个,检查经营户714户,签订永德县2016年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50份,签订永德县2016年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责任书50份。销毁不符合格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56.5公斤。

  13、深化市场监管,切实保障餐饮食品安全。

  14、加大整治力度,确保药械质量安全。一是严格审批,做好药械经营许可工作。及时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指导等服务,严格标准和办理流程,全年共完成药品许可事项15件,其中开办3家,换证9家,变更3家;完成器械许可(备案)初审申报材料30件和GSP申报材料初审6件。二是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方案的要求,制定检查方案,采取双随机方式,对11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其中立案查处9家,责令整改2家。三是强化流通环节日常监管。在大力开展药品安全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围绕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使用环节,强化日常监管。四是开展保健食品经营专项整治。对全县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或门店开展突击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非法添加和以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等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的违法行为。五是开展化妆品经营专项整治。结合面膜类专项整治工作和不合格化妆品的核查工作开展专卖专营化妆品零售门店检查。六是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2016年,全县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任务为药品222例、医疗器械44例,截至10月31日,已经完成药品不良反应上报277例,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上报87例。分别完成任务的124.7%、197.7%。七是及时完成药械抽检任务。2016年,全县药品抽检任务为药品19个、医疗器械2个,已全部完成抽检,其中药品不合格一个批次,现已对涉事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

  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04人次,检查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189家,头口警告30家,下达责令整改10家。

  15、全力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保障民生民安。截至2016年11月,全县共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85家,其中:停用设备10家,正常使用特种设备340台,新增特种设备6台(其中锅炉57台,停用15台;压力容器194台,停用3台,拆除1台;电梯42台,停用5台;起重机械73台,停用2台:厂内机动车辆3台;压力管道注册6条;游乐设施0台),气体充装单位1家,充装液化石油气,有气瓶约计6100只。

  全年共检查设备267台件,出动监察人员152人次,发现存在一般安全隐患设备21起,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份。

  16、以促进发展为目标,全力服务经济建设。一是配合临沧市裕鑫衡器检测站对辖区内的所有小衡器开展强制检定工作,完成对辖区内计量器具的统计;根据《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集贸市场计量监督检查的通知》(云质监办计〔2016〕99号)的要求,完成对辖区内集贸市场600台计量器具的抽查工作。二是开展加油机的现场检查,按照燃油加油机的检定要求,配合市综合检测中心计量所对辖区内的所有加油机开展检验工作。三是摸清民用三表的使用和管理现状,对辖区内的民用三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四是积极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积极与计量器具使用单位签订诚信计量承诺书,制定诚信计量评价细则并开展现场评价工作。

  17、做实做亮“消费满意在云南”工作,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是多种形式宣传,3·15期间,举办“3·15”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二是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对全县食品相关产品等工业产品等抽检共计8个批次。

  截至2016年11月,全局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3起,调解13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5万元。

  18、强化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统一执法文书,规范办案程序。根据云南省法制办行政执法文件规范要求,统一执法文书,对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进行重新梳理,强化法制对案源、立案、强制措施使用和案后监督等各个重点环节的全程监督,促进执法办案的规范化。

  二是严格案件把关。严把立案关,统一案号发放。对各办案机构调查完毕的案件,从处罚主体认定、办案程序、事实证据、文书规范、适用法律、处罚裁量等方面进行把关。严把核审关,对核审中发现问题的案件及时退回办案机构,给予指导,提出整改建议。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决定,截至11月,共审核案件129件。

  截至2016年11月,全局共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168次,查办案件106件,案值76.88万元,收缴罚没款46.38万元。

  19、促进干部队伍融合,加强队伍作风建设

  一是强化队伍学习教育,努力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业务培训95人(次),外出学习培训16期,47人次。二是加强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教育。认真组织学习机构改革等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政治上、行动上、思想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加强干部队伍精神文明教育。以德党市场监督管理所到期重新申报为契机,开展创建文明单位系列活动,完成了德党市场监督管理所市级文明单位到期申报工作。四是坚持把本职工作同 “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两促进、双丰收。深入挂钩村崇岗乡包山村开展活动17次,每个干部进村入户,深入各自的挂钩户,摸清底数,了解情况,拟定帮扶计划,为使挂钩村按时脱贫出列做出积极贡献。目前,全局共投入帮扶资金17.2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7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4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总收入952.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4.3万元,占总收入的94.91%;其他收入48.53万元,占总收入的5.09%。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了55.5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002.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5.08万元,占总支出的64.37%;项目支出357.12万元,占总支出的35.63%;与上年对比增加32.06。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5.0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77%;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3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7.1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7.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8%。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8.7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3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9.41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0万。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0万元,运行维护费19.39万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1.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公务用车、行政执法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79批次,600人,接待费开支9.41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决算增加0.92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8.5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01.36万元, 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公务用车补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用、公务用车交通补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148.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8.37万元,固定资产1717.60万元,在建工程212.88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69万元,主要是在建工程增加90.5万元;流动资产减少60.58;固定资产增加2.76万;其他资产没有增减。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26.66万元,实际采购26.66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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