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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水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永德县水务局  作者:永德县水务局  时间:2017-09-2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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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永德县水务局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第一部分永德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水利工作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是负责统筹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专项规划;提出水利建设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提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县级水利奖金和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税收的政策建议。

三是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点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浅层微咸水和雨洪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等工作。

四是承担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用水的责任。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拟订重要河流、湖泊、水库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节约用水政策,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五是承担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其他涉及防洪的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的防洪论证提出意见;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六是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设施、水域、河道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主要河流、水库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

七是负责水利水电移民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监督管理、扶持资金的使用管理与监督检查及移民补偿和安置的验收工作;负责水库移民政策的宣传、移民培训和信访工作。

八是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田灌溉排水、村镇供水工作;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引黄灌溉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九是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重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和水土保持的验收工作。

十是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调解处理乡镇(街道办)间的水事纠纷,受县政府的委托调解处理县际间水事纠纷;组织实施水利行政许可和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经营性收费的计收管理工作。

十一是负责重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

十二是编制、审查县内大中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实施重大水利科学研究、科技推广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监督实施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招投标的行政监督。

十三是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水利系统对外交流、利用外资、引进国(境)外智力等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宣传、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十四是负责对地表水和地下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雨情、水情等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

十五是承办好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管理,提升水务工作实效。一是加强抗旱工作管理保安全,本着保供水、保安全的原则,坚持“先人饮、后农灌、再工业”的调水供水原则,确保人畜饮水及抗旱保苗安全;二是加强农村水电建设与管理见成效,积极争取国家、省、市项目资金支持,抓好农村水电项目的建设管理,新增水电站装机1200千瓦,抓好水电招商引资服务工作,完成农村水电招商引资7个项目,招商引资投资50189万元;三是加强竣工验收促发展,严格执行水利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四制”要求组织水利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积极做好水利工程竣工审计工作;四是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促规范,开展水利工程管理巡查和督查93次,强化整改消除隐患;五是加强规划与前期工作强后劲,组建领导机构及落实人员,编制了永德县水利“十三五”发展规划,规划水利工程7类53项,总投资117亿,开工建设忙海水库至忙中管道连通工程、勐哨坝水库扩建工程、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忙旧河小流域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青树河水库病除工程、第八批重点县工程等项目,完成了纸厂水库、康家坝水库至亚练管道工程开工建设前准备工作,编制完成了忙海水库至德党上寨水系连通工程初步设计,正在开展马鞍桥水库可研报告阶段工作,其他中小河流治理、水土流失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及小农水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稳步推进。

2.深化改革,提升水务服务效能。一是健全管理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规定,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等“三条红线”,积极探索水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有效途径,科学制定和落实水资源统一调度方案,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二是规范服务管理,按照水利改革的有关要求,积极搭建水资源管理服务平台,涉及12个县级水务审批服务事项全部进驻为民服务大厅,实行阳光运行管理;三是强化依法治水,认真贯彻水法规,严格涉水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水保措施审批,加强水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水资源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3.加强水利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促进防汛抗旱安全生产。以防大汛、抗大旱为工作重点,组建领导负责制,逐级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制,修订完善防汛预案、抗旱水源调度方案,储备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加强水利水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搭建山洪灾害预警平台,并进行山洪灾害防治演练培训,提升村民自防自救意识和能力。新建大小蓄水工程298件,洪峰调节能力大幅提高。城乡居民用水、农灌用水及工业用水有序调度,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水利水电工程实现双安全。举办防汛责任人、山洪灾害防治培训,针对防汛工作新形势、新情况,不断调整充实基层防汛责任人,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组建防汛抗旱抢险队伍,充分做好抢险减灾准备工作。抓好防汛物资储备工作,储备防汛抢险编织袋2万条,发电机8台,手电筒500盏,手摇报警器 54台,救生衣280件套,冲锋舟1艘,军用帐篷2顶,抽水泵7台,高压水袋30卷,水桶400个,抗旱水袋270个,防范自然灾害能力进一步加强。

4.抓好水利综治维稳(平安建设),水环境秩序明显好转。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把综治维稳及平安建设纳入水利总体工作目标,实施“一把手负总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与水利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二是强化责任,规范管理,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和完善综治维稳工作责任制;三是突出重点、强化宣传,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日等节日,加大水法规宣传力度,增强依法治水、取水、用水观念,不断推进水利行业依法管理水平,并认真做好人民代表建议意见、政协委员提案落办工作,切实抓好防范和处理邪教、消防安全及“挂包帮”“转走访”脱贫攻坚等工作,制定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水利依法治水环境进一步改善,秩序进一步规范,干部队伍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改善和提高。

5.切实抓好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一是抓好责任落实。研究制定了水务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先后召开总支会议25次、支部会议32次,专题会议传达部署党建工作,做到党建工作有谋划、有部署、有落实。认真执行学习教育计划,全年共安排学习内容85学时,其中: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党的十八大系列会议、党章党规及各级党委政府会议精神52次,学习典型事迹2次,组织反腐倡廉警示教育3次;二是积极开展建党节纪念日活动。开展党费收缴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施工现场开展施工安全生产教育,深入挂钩村开展帮扶工作,慰问困难群众37户,慰问金额7400元;三是加强党员管理。注重强化党员教育和管理,坚持党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以支部为单位定期组织党员集中上党课37次,培养入党积极分子3人,确保党的组织生活落到实处,强化了党员意识,加强了党性锻炼,调动了广大党员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员在生态文明水利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6.“一岗双责”,不断推动水利党风廉政建设。以“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围绕抓学习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检查等重点环节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责任落实到水利系统每一位领导、股室、职工和每项水利工作,一是抓好廉政警示教育学习,积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组织各股室干部职工学习县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深刻分析案例的危害性、破坏性,筑牢干部职工思想道德防线;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不断强化廉政意识、加强风险防范,自觉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底线。以廉政建设责任为着力点,逐级签订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实行责任到人和“一票否决”制,形成“人人有责任、层层有压力”的工作局面。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做到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认真研究,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三是借助网站、公示栏,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促进政务公开透明运行,高度重视来信来访工作,建立健全信访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人访信访案件;四是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政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执行纪律约束自觉性;五是突出制度建设,以制度建设规范水利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招投标、质量监督等管理办法,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以制度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六是切实把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作为加强干部监督的重要措施,强化监督检查,接受监督,进一步完善权力监督运行机制。水利干部职工政治、组织、工作纪律更加规范,执行纪律能力进一步提升。

7.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水利建设。一是以班子民主决策推动依法治水。严格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强化集体领导,充分发扬民主,调动班子成员积极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提高行政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二是以政务公开推动依法治水。重点抓好水行政审批的清理审核,编制水行政许可目录,完善审批运行流程图,并在政务网上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三是以强化行政执法推动依法治水。认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学习水法规及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法规,制定河道采砂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水行政审批规程,做到依法行政,依规办事,依法征收水规费137.06万元,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起,调解水事纠纷5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行政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62人,其中: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退休3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初结转和结余1688.13万元,2016年永德县水务局决算总收入3882.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65.54万元,占总收入的99.56%;其他收入17.03万元,占总收入的0.44%。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10796.76万元,减73.64%。主要原因:中央、省级和市级拨入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资金大幅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465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3.73万元,占总支出的13.2%;项目支出4036.65万元,占总支出的86.8%;与上年对比减少12755.88万元,减73.28%。主要原因:上级拨入的农田水利项目资金支出大幅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3.7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 28.99万元,主要原因:工资福利和个人家庭支出及办公经费支出的增加。包括工资福利和个人和家庭补助人员经费支出578.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5.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永德县水务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各项水利工程项目资金支出4036.64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资金支出减少12784.8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的项目资金到位比上年度大幅减少。具体项目资金支出功能如下:

1.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2.74万元;

2.水利工程建设1016.02万元;

3.水利前期工作5万元;

4.水土保持50万元;

5.水质监测68.89万元;

6.防汛179.66万元

7.抗旱3万元

8.农田水利1662.90万元;

9.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321.1万元;

10.农村人畜饮水591.23万元;

11.其他水利支出23.10万元;

12.其他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支出8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水务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1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与上年对比减少8892.46万元,主要原因:上级部门拨入的水利建设项目资金大幅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其中:(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工资11.49万元;(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1.91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3%。主要用于财政配入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

3.农林水支出4376.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88%。主要用于各项水利工程建设等支出,其中:(1)行政运行201.16万元;(2)水利工程建设1016.02万元;水利前期工作5万元;(3)水土保持50万元;(4)水质监测68.89万元;(5)防汛172.63万元;(6)抗旱3万元;(7)农田水利1652.90万元;(8)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321.10万元;(9)农村人畜饮水591.23万元;(10)其他水利支出294.94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39.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7%。主要用于财政配入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水务局2016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3万元,本年收入32.74万元,本年支出115.74万元。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因本年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所以此表无数据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水务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5.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33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7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2016年起单位所有车辆保险费用有单位自行购买)。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6年永德县水务局,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30万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2.7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永德县水务局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永德县水务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208人,接待费开支3.33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与2015年决算数一致,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县各级领导、专家对我局各项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稽查、指导等产生的费用。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永德县水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1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3395.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59.99万元,固定资产9935.0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53.75万元,主要是流动资产减少608.67万元;规定资产减少345.08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23.39万元,实际采购22.13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永德县水务局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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