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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大雪山彝族拉祜族傣族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大雪山乡  作者:  时间:2017-09-2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永德大雪山彝族拉祜族傣族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永德大雪山彝族拉祜族傣族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第一部分永德大雪山彝族拉祜族傣族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拟定和实施本乡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3、负责本乡企业发展、企业体制改革、科技进步、经济技术协作,推动外向型经济发展; 4、管理和指导本乡农业、企业计划、财务、统计、审计、价格、物资、设备、技术、劳动、保险、安全生产、质量、土地管理、村镇建设、环境保护等工作; 5、指导农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咨询、论证、审查;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管理和评估;为经济发展提供经济、技术、法律、信息服务。6、指导和管理本乡教育、文化、科技体育、卫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做好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7、拟定和实施本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并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各单位工作。8、拟定本乡民政事业发展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定补、救灾救济扶贫、双拥、优待、抚恤、老龄、五保、殡改等工作; 9、搞好本乡民兵组织建设、国防教育、征兵等工作; 10、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规,拟定本乡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年度计划,做好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和统计工作。11、编制财政预算内、预算外、自筹资金的年度预算、决算和管理,执行乡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的财政收支预算,做好各项财政收入的征收管理、划解工作。12、建立健全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加强对本乡企业、事业、行政单位财务指导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13、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14、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5个,分别是人大、政府、党委、纪检、财政所、计划生育服务所、党校、文化站、社会保障所、新农合办、规划站、农业站、林业站、水利站、兽医站。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65人,退休人员1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8人;在编实有车辆3辆。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63人,其中: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公务员26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初结转和结余401.54万元,2016年永德大雪山彝族拉祜族傣族乡人民政府决算总收入992.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2.5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804.06万元,减47.26%。主要原因:2015年拨入政府化债资金,2016年没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828.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1.78万元,占总支出的46.69%;项目支出956.49万元,占总支出的52.31%;与上年对比增加726.76万元,增加65.98%。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工资转社保支付;支付一部分政府化债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1.7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9.48万元,主要原因:工资福利和个人家庭支出增加。包括工资福利和个人和家庭补助人员经费支出742.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29.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永德大雪山彝族拉祜族傣族乡人民政府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56.4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7.28万元,主要原因:2015年拨入的政府化债资金在2016年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大雪山彝族拉祜族傣族乡人民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6.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3.95%。与上年对比减少115.24万元,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工资转入社保。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4.75万元,主要用于乡人大、政府、财政所、计划生育服务所、纪检监察、党委的日常运行及人员经费。

(二)教育支出18.29万元,主要用于乡党校的日常运行及人员经费。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6万元,主要用文化站的日常运行及人员经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1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所日常运行、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新农保协理员工资和抚恤费等方面的支出。

(五)医疗卫生支出50.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办的日常运行。

(六)节能环保支出12.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支出。

(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9.66万元,主要用于规划站的日常运行和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及人员经费。

(八)农林水事务支出392.17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站、林业站、水利站和村委会的日常运行,以及技术推广与培训、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其他农业支出、抗旱、农田水利、对村级一事一议补助和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39.09万元,主要用于上缴职工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助。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因本年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所以此表无数据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因本年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所以此表无数据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大雪山乡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3.7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8.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大雪山乡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大雪山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5.4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大雪山乡人民政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大雪山乡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共605人,公务接待费开支8.3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村到乡政府参加各种会议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为行政事业单位,机关运行费871.7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68.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468.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26万元,主要是固定资产增加19.68万元;其他资产没有增减。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22万元,实际采购20.5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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