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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班卡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来源:班卡乡  作者:金峰  时间:2017-09-2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目 录

第一部分 永德县班卡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第一部分班卡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拟定和实施本乡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3、负责本乡企业发展、企业体制改革、科技进步、经济技术协作,推动外向型经济发展;

4、管理和指导本乡农业、企业计划、财务、统计、审计、价格、物资、设备、技术、劳动、保险、安全生产、质量、土地管理、村镇建设、环境保护等工作;

5、指导农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咨询、论证、审查;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管理和评估;为经济发展提供经济、技术、法律、信息服务。

6、指导和管理本乡教育、文化、科技体育、卫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做好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7、拟定和实施本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并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各单位工作。

8、拟定本乡民政事业发展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定补、救灾救济扶贫、双拥、优待、抚恤、老龄、五保、殡改等工作;

9、搞好本乡民兵组织建设、国防教育、征兵等工作;

10、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规,拟定本乡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年度计划,做好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和统计工作。

11、编制财政预算内、预算外、自筹资金的年度预算、决算和管理,执行乡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的财政收支预算,做好各项财政收入的征收管理、划解工作。

12、建立健全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加强对本乡企业、事业、行政单位财务指导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

13、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14、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2.统筹推进社会发展,完成各项经济社会指标。

3.突出抓好脱贫攻坚,扎实推进危旧房改造建设。

4.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拓展群众增收渠。

5.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经济发展活力。

6.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旅游业健康发展。

7.加强社会事业的统筹推进,不断改善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班卡乡乡人大

2.班卡乡乡党委

3.班卡乡乡政府

4.班卡乡乡纪委

5.班卡乡财政所

6.班卡乡文体服务中心

7.班卡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8.班卡乡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中心

9.班卡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

10.班卡乡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11.班卡乡烤烟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退休9人。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班卡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总收入902.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0.08万元,占总收入的99.78%;其他收入2.01万元,占总收入的0.22%。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713.51万元,收入减少44%,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置换债券的政府债务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班卡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总支出1494.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6.78万元,占总支出的49.98%;项目支出747.39万元,占总支出的50.02%。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400.6万元,支出增幅36.6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及2015年置换债券的政府债务收入在本年度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班卡乡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46.78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9.07万元,增幅1.23%,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调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1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8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班卡乡人民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47.39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391.53万元,增幅110.0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项目资金(2015年置换债券的政府债务资金)在本年度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班卡乡人民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2.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4.4%。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118.37万元,减幅10.95%,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烤烟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9.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04%。主要用于乡人大、政府、财政所、纪委、党委人员工资支出和日常经费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4.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3%。主要用于乡文化站人员工资及日常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7.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8%。主要用于社保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日常经费支出,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2%。主要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支出及日常经费支出。

5.节能环保(类)支出51.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6%。主要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支出。

6.城乡社区(类)支出7.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6%。主要用于村镇规划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支出及日常经费支出。

7.农林水(类)支出391.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71%。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烤烟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员、大学生村官、村干部工资支出及日常经费支出。

8.住房保障(类)支出32.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班卡乡人民政府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0.9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3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3.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编制数减少,公务接待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班卡乡人民政府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无增减变动情况。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班卡乡人民政府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67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0万元;运行维护费4.67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0.6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班卡乡社会经济发展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班卡乡人民政府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480人,接待费开支6.3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决算减少2.6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调研、督查、指导工作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班卡乡人民政府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99万元,与上年对比经费支出减少55.72万元,减幅39.32%,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压缩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乡政府、村级日常公务支出。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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