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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职能信息


来源:民宗局  作者:  时间:2023-08-1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机构名称:永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单位负责人:施应莲

办公地点:永德县德党镇永安社区永顺路(复路)县级机关大楼政协一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联系方式:电话:0883-5211368;传真:0883-5211946;邮箱:mzj5211368@163.com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推进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三)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

(四)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文化、卫生、教育、体育、科技等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五)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指导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六)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散居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

(七)指导乡(镇)民族宗教工作,依法履行管理职能。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核定5个内设机构(不定级别),分别为办公室、干部党派股、台侨事务股、民族事务股和宗教事务股。

三、领导信息

施应莲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陈天燕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字小平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四、办公地址和办公时间

办公地址:永德县德党镇永安社区永顺路9号县级机关大楼政协一楼103室,邮编:67760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其他信息

联系方式:0883-5211946(办公室) 0883-5211368(民族股、宗教股)

负责人:施应莲(民族宗教局局长) 张媚(办公室主任)

邮箱地址:mzj521136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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