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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杨永庆等四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  时间:2022-09-1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永政任免发〔2022〕8号

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杨永庆等四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根据《中共永德县委关于袁继才等五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永委〔2022〕72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杨永庆 任永德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云超 任永德县中医医院副院长(挂职一年)

任云会 免去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职务

袁继才 免去永德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永德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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