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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德县2022年稳增长35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县政府办  时间:2022-05-3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永政发〔2022〕28号

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德县2022年

稳增长35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现将《永德县2022年稳增长35条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德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德县2022年稳增长35条政策措施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圆满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沧市2022年稳增长35条政策措施的通知》(临政发〔2022〕10号),结合永德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

(一)落实严防严控措施。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防外传”防控策略不动摇,坚持科学精准、动态清零,围绕境外、境内两个输入方向,强化打击偷渡、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永人员排查、卡点双向查缉、网格化兜底排查等关键措施,全面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强化“堵、清、防、保、扛”措施。健全完善边境联防体制机制,持续压实五级书记抓边防、五级段长守边境责任,加快建设完善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和“智慧边境”,健全管护机制,牢牢守住疫情“不输入、不反弹、不扩散、不外溢”的底线。(牵头单位: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二)精准做好常态化防控。持续改善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条件,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严格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重点环节的常态化防控,构建第一时间发现、及时有效处置的预警机制,安全推进疫苗接种,强化宣传教育。强化交通运输防控、文旅活动防控、公共场所防控、医疗机构防控等重点工作,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牵头单位: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三)做好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完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应急指挥体系始终处于激活状态,把突发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对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持续提升流调溯源、核酸检测、医疗救治、应急处置等能力。一体推进战疫情、保民生、保稳定。(牵头单位: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二、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四)加大中央和省资金争取力度。抢抓政策机遇,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兴水润滇”工程、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循环化改造等重点领域,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和申报,2022年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不低于25亿元。(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

(五)全面提升项目前期工作质量。持续完善前期工作经费管理使用机制,对于重点推进的大项目、工业项目、产业项目、成熟度较高的项目,切实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

(六)加快重点领域投资建设。积极向上汇报对接,争取资金支持综合交通建设、水网工程、生态治理、城市建设、产业延链补链强链、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新能源发展、节能降碳、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重点领域建设。(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

(七)强化要素保障。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充分发挥重大建设项目要素保障工作专班作用,统筹做好土地、林地、环境容量等要素指标的计划安排,建立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定年度重大项目“服务保障清单”,建立重大项目“1对1”服务机制,对重大项目各项审批手续实行全流程跟踪服务。梳理一批投资规模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尤其是重大产业项目,优先支持条件成熟的重点项目,促成一批重大项目落地。(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

(八)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度。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引导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持续推进金融精准服务民营和中小微企业,鼓励支持各银行发放优惠利率贷款,实现企业首贷、信用贷扩面增量。加强融资工具和配套政策制定,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继续完善企业融资问题交办制度,形成银政企协同的良好关系。(牵头单位:县政府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永德县支行)

(九)鼓励以商招商。争取省财政对招商引进制造业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企业,给予1000万元的政策支持。落实好临沧市招商引资优惠及奖励政策(试行)。(牵头单位:县投资促进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财政局)

(十)促进财政金融投资同向发力。建立完善银政企合作机制,推出一批金融机构“喜欢的项目”,破解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困难等问题,促进金融与企业的进一步融合发展。持续加大信贷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按月梳理重大项目、重点企业融资需求清单,开展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定期沟通会商,更好发挥资金撬动作用。(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政府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永德县支行)

(十一)加快盘活存量资源资产。加快推进片区开发建设。大力推动城镇低效用地腾退出清,支持市场主体参与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职能部门要对盘活资产较大、开发建设规模较大的项目进行重点指导,加快盘活闲置厂房、设备,低效、闲置、暂停开发的旅游、矿山等各类资源,盘活财政资金,充分发挥使用效益。(牵头单位: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国资委)

(十二)加快专项债券和预算内资金使用进度。加快已拨付到位各类资金支出进度,形成更多实物量。加强对预算内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支付进度的督促检查,依法依规对长期资金趴账的项目作出通报、问责。(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

三、大力实施促消费行动

(十三)积极扩大农村消费。支持茶叶、核桃、临沧坚果、蔬菜、水果、畜禽等重点特色农产品直采直销直供基地建设。鼓励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农特产品旗舰店、特产馆,开展直播带货,利用重大节假日开展多式多样的促销活动,努力扩大农村居民消费。支持农村物流发展,加快实现“快递进村”,鼓励新零售等消费新业态向农村市场拓展。持续开展汽车、家电下乡促销活动。(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供销社、县邮政管理局)

(十四)积极扩大城镇消费。加快城镇商业体系建设,支持实体店、城市综合体、商品交易市场改造升级,支持连锁企业、老字号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大力发展夜间经济,打造夜经济地标、网红打卡点和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与浓郁民族风情的夜间经济集聚区。积极争取省、市级对商贸流通企业、品牌连锁店经营企业奖励支持,争取市级财政筹措资金对2022年内新增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及大个体给予奖励。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简化各类市场主体举办户外促销活动的审批手续。落实国家、省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四、着力提升外资外贸发展水平

(十五)支持扩大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积极争取省级对利用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给予奖励、贴息、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等政策支持。县级牵头部门要积极服务利用外资企业向市级争取奖励。(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永德特色工业园区管委会、中国人民银行永德县支行)

(十六)支持大力发展对外贸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促进外经贸发展系列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市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贸重点企业、龙头生产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切实加大金融支持外贸发展力度。组织企业参加“南博会”、“进博会”等国际性展会,支持企业多元化开拓国际市场。(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中国人民银行永德县支行)

(十七)主动服务和融入中缅印度洋新通道海公铁联运工作。在思想上融入,充分发挥与清水河、南伞口岸互联互通的优势,将永德打造成新通道的坚实“后方”。在基础设施上融入,加快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积极争取沿边铁路过境永德通达口岸。在产业上融入,在精深加工、进出口加工领域下力气,加快推进六大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在社会事业上融入,巩固提升高中教育质量,加大职业教育投入,提升现有卫生健康服务水平。在政策措施上融入,积极争取同等享受新通道优惠政策,配套出台相关要素保障措施。深化外贸合作,加大建材、鲜花、饮料、茶叶等产品对外贸易力度。(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永德特色工业园区管委会)

五、加快推进产业优化升级

(十八)切实稳住农业“基本盘”。大力支持“果、糖、茶、菜、烟、畜”六大特色农业重点产业发展,认真落实稳定生猪生产政策措施,推动生猪产业稳步发展。切实巩固提升国家产粮大县成果,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工作机制,确保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分别稳定在85万亩、21万吨以上。以永康现代肉牛养殖示范园为依托,加快发展肉牛养殖,做优临沧坚果“一县一业”示范县,推动坚果提质增效,全产业链发展。确保农业投资增速30%以上。加快推进重点产业“三品一标”认证,新增认证产品8个以上。严格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构建多方联动的严守耕地红线大格局,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全年建设2.69万亩高标准农田。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支持农业科研和技术应用推广,加大种源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十九)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抓住实施“百亿金融支农行动”机遇,大力争取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涉农企业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特色农业发展资金支持建设临沧坚果、核桃、蔗糖等特色农产品和畜禽产品精深加工。积极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试点工作,努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政府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永德县支行)

(二十)加大工业发展扶持力度。持续落实省、市支持工业发展政策措施,按时足额兑付企业升规奖励资金。县级财政筹措资金,对2022年内升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三年内重复升规企业除外),县级财政每户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10万元;对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及以上且具备相关联网填报条件,经统计部门审核通过准许纳入规模以上工业数据统计的工业个体经营户,县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2022年度产值超过5亿元且产值增幅在2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县级财政给予每户一次性奖励2万元。(牵头单位: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财政局)

(二十一)支持园区优化提升。积极创建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绿色低碳工业园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争取奖励资金支持。谋划、编制、上报一批重大工业和基础设施项目,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对园区内符合条件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申请省级给予贷款贴息、担保费补助或股权投资支持。(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县商务局)

(二十二)着力提升电力保障能力。不断强化要素保障,以新能源开发为契机,推动绿色能源与绿色先进制造业、光伏产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大力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加快开发。(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沧永德供电局)

(二十三)支持旅游业加快升级和市场恢复。落实好加大支持旅游业恢复助企纾困解难的政策措施,统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两不误”。积极做好A级旅游景区、名村名镇、市级品牌村、等级民宿创建工作。加快永德赶马调舞台剧创作进度,申请列入省、市财政资金补助支持项目。加大永德优秀文化短视频宣传推广力度,力争促成网红打卡之作。积极做好旅行社(分社)培育工作。全力做好文旅消费券发放宣传工作。(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财政局)

(二十四)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持续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充分激发房地产市场主体活力。稳步推进重点房地产项目建设,按照“一县一策”要求加快研究制定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出台吸引外地人口落户和安居的政策。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商改租”等方式,建立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大对建筑业发展扶持力度,切实维护本土建筑业企业承揽本地工程项目的权利。加强房地产市场和企业运行监测,主动防范化解潜在风险。(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市政府金融办、县公安局)

(二十五)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积极推动金融对“数字永德”建设的支持,以创新引领、数据驱动发展为核心战略,以“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为发展主线,扎实开展区块链试点应用、智慧政务、智慧小镇、智慧园区和智慧县城等重点领域建设。(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永德县支行)

六、推动城乡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

(二十六)大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积极争取金融信贷支持,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持续构建共享共治社区治理体系。(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财政局)

(二十七)加快城镇老化管网改造提升。积极争取国家、省预算内投资、财政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供水、排水、燃气等城市(县城)市政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保障水气能供应持续稳定,全口径实现雨污分流,全面提升管网安全运行水平,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

(二十八)支持民族地区提升农村住房功能。积极争取省、市财政资金,开展民族地区农村住房功能提升试点,在保留民族优秀传统建筑风格和满足安全稳固的基础上,合理分隔卧、厨、厅、卫功能,提升保暖、隔音、防火等性能,升级成为具有现代居住功能的传统民居。(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

(二十九)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力争进入全省高质量发展前20强县和经济增长进位较快前20强县,争取省级给予的500万元奖励。积极争取省级实施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奖补资金和税收让利支持。(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

七、努力增强创新创业能力和活力

(三十)加快提升创新创业活力。提升招商引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方面的积极性,夯实基层创业基础。争取有企业列入省级创业园区升级计划和社会投资机构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通过“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大学生创业补贴和创业培训等措施,加大对创业者的扶持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国家、省级中小企业发展和工业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提升。(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十一)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引培用和技术研发支持力度。创新人才招引方式,在产业、企业、资源、政策、人才招引的基础上,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吸引各类高层次人才在永德创新创业。开展优秀青年专业人才专项招引,招引人才入职后,在安家、生活、住房等方面给予补助补贴。落实好《科技支撑临沧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若干政策》,积极争取更多专家工作站落户永德。(牵头单位: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三十二)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行政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常态化开展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大力营造亲商、爱商、护商的良好环境。(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三十三)大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全力实施市场主体倍增“阳光、雨露、土壤”行动,制定市场主体培育工作年度实施方案,抓好“九大行业领域”市场主体倍增计划。鼓励支持“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促进“四上”企业较快增长。(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八、加大助企纾困减负力度

(三十四)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好国家、省、市出台的系列“退、减、免、缓”税费政策及取消、停征、免征、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积极帮助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微企业,以及劳动力密集、社会效益高的民生领域服务型中小微企业向上争取专项资金。常态化开展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政府部门转嫁收费、中介机构违规收费、转供电主体乱收费等行为。(牵头单位: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税务局、临沧永德供电局)

(三十五)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农业农村融资支持力度。用好用足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工具。对借用支农再贷款加大乡村振兴领域信贷投放的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争取省级财政按照再贷款金额的1%给予财政贴息。落实好对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贴息标准上浮10%的政策。充分利用省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立重点中小微企业清单,建立政府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重点中小微企业定期对接机制,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积极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牵头单位: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政府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永德县支行)

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全力做好稳增长工作。一是要紧紧对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7号)和《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沧市2022年稳增长35条政策措施的通知》(临政发〔2022〕10号),加强与省、市对口部门汇报衔接,切实强化政策的宣传、解读和工作指导,全力做好各项政策、资金、项目的向上争取工作,力争我县获得更多、更大、更广的支持。二是要全面梳理往年有关扶持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抓紧抓好兑现落实工作。三是要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和调度,积极主动做好市场预期引导有关工作,加强政策评估和动态优化,做好政策储备研究,暂缓出台各种收缩性政策。县政府办公室每季度对各重点行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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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2022年稳增长35条政策措施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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