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3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31号)、《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调整7项行政权力事项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发〔2020〕31号)要求,现梳理出涉及县级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共4项,经县人民政府同意予以公布。
附件:县级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doc
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