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府文件 >> 正文

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项海虾等十六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  时间:2021-11-2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永政任免发〔2021〕7号

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项海虾等十六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根据《中共永德县委关于鲁彬等十五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永委〔2021〕113 号)和《中共永德县委关于穆永昌等二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永委〔2021〕114 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项海虾 任永德县司法局副局长(正科)

高一波 任永德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县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

武彧春 任永德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炜玮 任永德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朱新华 任永德县中医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永德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穆永昌 任永德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字 旭 任永德县公安局亚练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永德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案件侦查中队中队长职务

李 丹 任永德县勐底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永德县勐底农场管理委员会主任(场长)职务

罗忠华 任永德县勐底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永德县勐底农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副场长)职务

鲁 彬 免去永德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王

学 芳 免去永德县中医医院院长职务

毕永华 免去永德县公安局亚练派出所所长职务李红成 免去永德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副局长、县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艳兰 免去永德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穆永昌 聘任为永德县医共体总医院副院长

李金庄 聘任为永德县一中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永德县一中副校长职务


永德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