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永德县县级政务服务事项(2020 年版)的通知 |
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县政府办 时间:2021-03-09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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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办发〔2021〕9号 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永德县县级 政务服务事项(2020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永德县县级政务服务事项(2020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请按以下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未纳入《永德县县级政务服务事项(2020版)》的依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一律不得实施。 二、需动态调整(含新设、承接、取消、整合、下放和其他要素调整等)的必须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依法依规按流程进行调整。 三、县级有关部门要于2021年1月30日前将所有县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授权办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要指导县级有关部门做好事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授权办理工作,并于2021年2月5日前将县级各部门事项进驻、授权情况报县人民政府。 附件:永德县县级及以下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2020年版) 2021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
附件【永政办发〔2021〕9号.pdf 附件 永德县县级及以下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2020年版).z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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