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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公布乡(镇)人民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  时间:2023-11-0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永政发〔2023〕78号

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公布乡(镇)人民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地方立法明确的乡镇(街道)法定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和统一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通知》(临政办字〔2023〕80号)《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的通知》(永政发〔2023〕6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权责清单管理工作,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现将调整公布乡(镇)人民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公开权责清单

德党镇、永康镇、小勐统镇、勐板乡、亚练乡、大山乡、班卡乡、乌木龙乡8个乡(镇)共调整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180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104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给付8项、行政检查9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奖励0项、行政裁决3项、其他行政职权41项;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1235个,追责依据248个。

崇岗乡、大雪山乡2个乡共调整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182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104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给付8项、行政检查10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奖励0项、行政裁决3项、其他行政职权42项;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1242个,追责依据250个。

调整后的乡(镇)人民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云南省机构编制网、永德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执行权责清单

经县人民政府公布实施的乡(镇)人民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使职权,严格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不得在公开的权责清单外设定和实施其他行政职权,不得擅自变更权力,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下放的权力事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明减暗增、明放暗收等现象,切实做到“政府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

三、实行清单动态管理

行政职权事项实行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公布后,各乡(镇)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等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完善。

附件:乡(镇)人民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2023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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