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德县河道采砂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 时间:2022-12-05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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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德县河道采砂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22〕47号),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现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起草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生态立县、绿色崛起”战略,全面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切实加强全县河道采砂管理,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秩序,解决当前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制止乱采乱挖行为,科学解决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 二、主要内容 (一)目标任务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决打好“碧水蓝天”保卫战,通过资源上线、环境底线和生态红线的全方位、全系统界定,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坚持科学规划,处理好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流休养生息,维护河流生态功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河砂资源管理秩序,在第一轮整治基础上充分发挥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严格标准 1.开采要规范。河道采砂企业必须依据《河道采砂规划》的可采期、可采深度、年度可采量,委托中介机构编制《作业设计方案》。 2.生态环境保护要规范。(1)环保设施投入要规范。砂石加工企业按照要求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按照要求完成环保措施、设备、设施投入;(2)洗砂废水排放要规范。洗砂废水必须设置三级沉淀池和收集池,洗砂废水进行三级沉淀后进入收集池,实现循环使用,严禁向外排放;(3)降尘措施要规范。完善降尘措施,严禁砂石粉尘污染;(4)危废物品管理要规范。设立危废物品暂存间,对机油等危废物品进行统一管理,并建立危废物品进出库管理台账。 3.安全生产管理要规范。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设施投入,建立安全生产台账,确保生产安全。 4.税收监管要规范。采砂企业必须完成远程计量准运系统升级、改造任务,确保满足税收监管要求。(1)监控、过磅数据达到适时上传,接受监管;(2)对进出场道路不具备唯一性,生产、销售不能全程接受监控的企业,一律不得生产、销售;(3)地磅秤每年必须出示一份检测报告。 5.交通运输监管要规范。(1)砂石场与公路搭接口必须进行20-50米硬化,确保砂石料运输不污染公路;(2)路口设置减速带及警示灯等减速标志,确保安全;(3)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驶、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为推动全县河道采砂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成立永德县河道采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砂石资源整治的组织领导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水务局,负责河道采砂整治的资料整理、受理举报、组织联合执法等业务及协调工作。 (二)执法人员保障。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畅通行政处罚与刑事犯罪衔接渠道,推动全县河道采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从各单位抽调有执法资格、执法经验的执法人员,组成永德县河道采砂整治工作联合执法组。负责河道采砂整治工作的日常巡查、联合执法,指导采砂企业完成进场、规范化建设等工作。 (三)执法经费及执法车辆保障。执法经费由县财政局给予保障;执法车辆由公车平台抽调1辆,其余车辆根据实际情况从相关部门抽调。 四、整治时间及整治范围 (一)整治时间:本次整治及规划水平年限为5年,即2022年11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 (二)整治范围:全县范围内有采砂任务的11条河流及采砂场(点),具体为:永康河、忙东河、南桥河、勐底河、忙捞河、山街河、杨柳树河、南汀河、南捧河、大勐统河、勐波罗河等。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河砂资源保护开发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积极探索和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推进全县砂石资源保护开发和整治规范管理工作规范、依法、有序。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此次整治规范砂石资源开采管理工作任务重、情况复杂,各乡(镇)、各部门作为实施主体,要及时成立相应工作领导机构,依法稳妥开展好整治规范管理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类媒介,对非法采砂采石危害性和打击非法采砂采石行为必要性开展宣传,扩大影响力,加大法律法规教育力度。同时,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对砂石资源整治规范和管理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砂石资源整治规范和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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