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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德县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  时间:2023-07-0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德县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字〔2023〕34号),为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现县域内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卫工作同质化推进,切实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使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现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起草依据

为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现县域内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卫工作同质化推进,切实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使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临沧市卫生健康委 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临卫健联发〔2022〕31号)、《临沧市财政局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临财社发〔2023〕22号)、《临沧市财政局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临财社发〔2023〕31号)、《临沧市财政局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临财社发〔2021〕4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共卫生服务公益性质,按照“倾斜基层、优化结构、突出重点、提高质量”的原则,重点巩固现有服务项目,进一步扩大服务覆盖面,提高服务规范程度,提高居民感受度。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立绩效考核机制,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全县顺利实施。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

2、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

3、坚持服务真实、项目完整、内容规范的原则。

4、坚持统筹整合城乡卫生资源。

5、坚持绩效管理原则,强化监管提高效率。

6、坚持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卫融合、共同发展的原则。

7、坚持经费与任务挂钩,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

(三)工作目标任务

医疗卫生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是凸显政府责任,进一步明确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职责,突出公益性,强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与机制建设,提升基层公共卫生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意识,对全县居民健康状况实施干预,降低健康危害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加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通过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缩小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差距,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四)职责分工

为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理清职责,明确任务,充分发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作用,本着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使基本公共卫生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县财政局。提供项目资金保障

2、县医疗保障局。负责按照考核结果互认、年初预拨、年底清算的规定,按时足额拨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督促落实符合办理门诊慢性病的患者,办理门诊慢性病申报审批及门诊待遇报销。

3、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全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

4、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全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方案制定,统筹安排项目实施,协调各项目技术支撑管理指导单位开展工作,组织对各项目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综合监管、督导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兑现项目经费;负责表、卡、册、健康教育等宣传资料统一印制与发放,按时上报项目进展和统计报表。

5、县医共体总医院。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指导和技能培训,提高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规范化、同质化等权责清晰、依法规范、高效运转的一体化管理服务。加强项目的效果评价和成本效益分析,突出居民感受度和获得感。有效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全程健康管理。县医共体总医院内部建立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推动“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信息通”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新格局。

(五)项目组织实施方式

2023年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继续贯彻落实“县级统筹、分类管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服务为主,县医共体总医院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补充、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指导”的管理措施,做到责任明确、职责明确、目标明确、任务明确,切实将原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2类服务落到实处。即综合管理(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卫生监督、中医药服务6个包。县卫生健康局统筹安排组织管理、资金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县医共体总医院及专业公共卫生项目技术支撑单位继续做好疾病监测、培训指导、绩效考核、效果评估及其对口类别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表(卡)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工作,分别牵头负责组织实施。

(六)项目经费管理机制

1、切实落实“县级统筹、分类管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服务为主,县医共体总医院、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补充、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指导”的管理措施。按绩效考核标准做好县对乡的季度督导考核工作,根据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数量、质量,本着“谁服务谁受益”的原则,在县财政局同意资金支付后将补助经费直接兑现给服务机构。县卫生健康局做好项目管理工作,确保兑现到服务机构的资金均经过考核。

2、 考核拨付程序。一是县对乡: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县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按照《2023年永德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和《永德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按季度进行督导考核。考核结束后7天内将考核总结、打分表原件、督导记录表、资金拨付反馈表和资金拨付意见,上报县卫生健康局项目考核组审核;项目考核组在考核结束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经县财政局同意拨付资金,立即将资金划拨至各项目实施单位。二是乡对村:乡(镇)卫生院在收到上级拨付资金15个工作日内严格按绩效考核要求完成对村级的资金兑付。

(七)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可促进居民健康意识的提高和不良生活方式的改变,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

2、强化项目管理。各项目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因地制宜制定符合工作实际的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考核方案,测算项目资金、明细工作任务,做到有计划、有考核、有总结等,档案收集规范,符合管理要求。

3、强化业务培训。乡(镇)卫生院每月至少开展1次业务培训,培训内容要有针对性、时效性,要根据县级业务培训要求,做好卫生院相关人员和村医的全员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综合服务能力。县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员的管理及培训。

4、强化督导检查。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将按季度组织县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定期进行督导检查,推动全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预定方案落实。督促各项目技术支撑单位履职尽责,突出主体责任抓落实,强化质量控制和管理,确保服务项目按服务数量、质量和标准得到落实到位。

5、强化经费管理。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守财经纪律,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各乡(镇)要合理划分乡村两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补助资金与工作成效相对应。

6、强化绩效考核。各乡(镇)卫生院分别制定本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督导考核方式采取听取汇报、查看档案、电话核实、入户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重点考核项目服务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及时发现不规范服务内容。

7、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提高居民项目知晓率和群众感受度。

8、强化数据网络直报。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提高绩效评价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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